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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村长还能猖狂多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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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4 15:09:5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巩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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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1小时:20分钟

我们是巩义市涉村镇北坡村第四村民小组的村民,今反映在修焦桐高速公路拆迁补偿中组长徐占军·村长张爱国侵吞多占补偿款以及换届选举中的一些情况。
一:在被征用的土地中没有征用到组长徐占军和村长张爱国的承包地,按照邻村和本村其他三个村民小组对补偿款的分配方法给予承包户按承包合同年限补偿后余款按人头平均分配,张徐二人在没有征得大多数被征地户同意的情况下,利用权力,强行把我们的补偿款全额按人平均分配,实际上是变相侵吞了补偿款,张爱国扬言镇里支持,去告吧!我应诉。
二:组长徐占军的儿媳分款之前没有我们村的户口,他的两个孙女也是在父母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出生,就是这样的情况,村长张爱国利用手中的权力,不讲政策,以权谋私,也给这三个人分了补偿款,后来突击补办了户口手续。
三:征地补偿款不公开,我组被征土地60余亩,每亩补36000元,应是200万左右,再加上社会保障补助费每人5940元和剩余劳动力安置费每人8000元,以及地堰款等;预计合计总额应在300万左右,可我组每人只分了27000元,按全村63人计,共计才分170万元,剩余款哪里去了?张爱国任职多年村长职位从未公布过村里帐目,这期间张爱国为自家购置一辆豪车一套房屋东区一个茶楼(赌博场所)这些都是村民知道的,这些不得不让村民怀疑剩余的补偿款都用到哪里了?
四: 2011年村委在换届选举过程中,焦某带着媒体记者要其家人的一个选票权没想到被张爱国一帮人把记者打伤住进医院之后也无人问津,第二天选村长竟然出现候选人得总票数多于收回有效票数的问题,而当地政府不对村民的疑问作出任何解释,就于次日宣布了新的村委主任还是张爱国。上届村委干部张爱国存在着许多问题,群众中意见很大,但没想到连公开的选举也会出现这样的问题,让他们不能不怀疑本次选举的公正性。
五:焦某一家就剩唯一的一块耕地,张爱国多次带人去恐吓打骂他们要退还耕地卖给别人盖房所用还不给任何补偿,一家人多年来都生活在他的威迫之下,其家人多次上访也被张爱国从中使坏给破坏掉。试问这样的村干部不为民考虑办实事为何还能稳坐多年村长职位呢?
以上反映的情况希望领导们引起重视,希望生活在最底层的百姓们能有个清廉为民办事的村官。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信访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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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6-4 15:12:04 |只看该作者
已看到,已转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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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6-6 17:57:44 |只看该作者
近日,巩义市涉村镇等单位调查核实了网民反映的“张爱国贪污焦桐高速占地补偿款”等问题。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焦桐高速占地补偿情况。2010年,焦桐高速公路占用了北坡村140.42亩土地,根据豫政[2009]87号文件规定,该村收到了土地补偿款487.58万元。根据巩政办[2006]32号文件精神,2010年1月,该村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了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该方案确定,土地补偿款村集体提留后,余款由各村民组按政策统一分配。2010年,有群众反映“张爱国贪污焦桐高速占地补偿款”问题,巩义市检察院进行了全面审查,未发现张爱国有贪污行为。
二、关于该村第四村民组占地补偿款分配情况。2010年1月12日,北坡村第四村民组召开户代表会议,根据巩政办[2006]32号文件精神,经投票,决定将全部土地全部收归组集体后,按照当时人口重新分配土地,平均分配补偿款。该村民组共被征用土地60.49亩,其中区片价为36000元的43.49亩,区片价为31000元的17亩,共收到土地补偿款2092640元,扣除村提留后可供分配的款项为1752394元,经该组户代表会议讨论,第一批已经按认定人口每人发放27000元,剩余款项24394元暂存于镇会计工作站该村帐户;地堰补偿款95833已发放到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每人5940元,目前存放于市社保局专用帐户。网帖中反映的“剩余劳动力安置费每人8000元”,经查是根据巩政[2005]31号文件第八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新出台的豫政[2009]87号文件“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征地补偿安置费和社会保障费组成”的规定,在区片价已经含有安置补助费。截止目前,该组剩余耕地已经调整到位。
三、关于徐占军的有关情况。材料中涉及的徐占军为北坡村第四村民组群众。该组对参与征地补偿款分配人员资格的认定标准是:有工作的非农业人口,包括离退休职工在内,一律不再分配补偿款;没有工作的非农业人口,按照每名农业人口标准的50%进行分配;出嫁的姑娘,不管户口在不在本村,一律不再分配补偿款;2010年1月18日前出生的婴儿、进门的媳妇,不论户口在不在本村,均可参与统一分配补偿款。根据该方案,徐占军的儿媳及两个孙女,均符合相关规定,可参与分配补偿款。
四、关于北坡村2011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情况。2011年11月28日,在该村选举委员会主持下,举行了村民委员会和监委会选举。当天发出村委主任选票464张,收回464张,其中张爱国得票237张,李新郑得票226张,废票1张。经该村选举委员会认定,该村当日选举结果有效。不存在贴中反映的“候选人得总票数多于收回有效票数的问题”。
五、关于修建焦桐高速群众安置房的情况。为修建焦桐高速公路,需安置北坡村拆迁群众15户。发帖网民焦建涛是北坡村四组村民。焦建涛所反映的地块,原由焦建涛及另一户群众耕种,按照该组高速征地补偿款分配办法,该地块已收归组集体。2009年底,经村两委研究,并经该组户代表会议同意,将该地块作为拆迁群众的安置用地。经国土部门丈量后,相关手续随同高速公路用地一同报批,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随后,焦建涛以其不符合分配条件的2009年出嫁到另外一个村子的姐姐没有得到补偿款为由,多次阻止北坡村在该地块为15户群众修建安置房。目前该地块已经在村民组内重新分配,但焦建涛仍在强行耕种。不存在“要退还耕地卖给别人盖房所用还不给任何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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