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是信基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楼盘“金蓝湾”商铺的商户,一年前从这家公司签合同租下其一间门面房,投资几十万,哪个做生意的,都是想要赚钱,长期经营的,而不是在那儿玩儿的,正常经营五个月后门前就开始大修路,正在生意发展的关键时期,当时说的只有1个月,从开始全封闭门前那条路开始生意直线下滑,怨怒有什么用?那就等呗,
一个月嘛,就等一个月,可谁知不到头了,修完这条路,也不铺路面,就又开始修门前十字路口另外一条路,如此以来,好端端的生意被搅得一点儿生意都没有,还是不舍得放弃,毕竟是自己苦心投资几十万的一个生意,谁知等了半年,修路毫无起色,生意真的是没办法经营下去了,在房租到期一个多月前向其公司提出申请退租,当时没什么异议,过了交房租(因为是提前一个月交房租)大概7天吧,矛盾的我还是不想放弃,想着不行再等几个月吧,就打算接着租把房租交了吧,可谁知到财务交房租,说是需交7天的滞纳金2000多,有整有零,我又不是故意拖欠的,只是想了几天,不想放弃这个自己的投资,有什么错?那不行,必须按照合同严格执行!!!一句无人道的话把我呛的够了,我把钱一收,就是死了也不要这间门面房了,
过了两天,财务又打电话,根据合同规定,你没有经营到合同到期,除押金11400不退之外,还要再收你当时免的7天装修期。。天啊,,我真的快气死了,是,合同是这么写的,签合同时,招商部的人说的多好多好,还说如果你不想租的话,提前一个月说就没事儿,可如今呢?不是一个大的骗局是什么??
就不说这些,去年9月该交房租的时候,同一个月,我爸和我婆婆先后去世,我在老家办丧事,正心情坏到了极点儿,怎么苦口婆心跟她们说都没用,她们这帮人还依不饶必须逼着要房租,到最后还是交了3天的滞纳金!!!
我想说,合同是白纸黑字写的,但是它是人定的不是??例外的事情是不是要特别的处理??她们都没有老人,是不是??她们家都没有办过丧事是不是??如今我押金什么都没有退给我,我自认倒霉!!碰到如此无人义的东西!!就因为我的单纯无知,到今天被人家骗了,气了,只得吃哑巴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