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接到您的举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1、中央特区青春圣地临农业南路有2家饭店,分别是沙县小吃和杨记拉面,属居民楼下商业用房。其中沙县小吃属无证经营,我局已下达执法文书,并责令其立即停业;杨记拉面现装修已接近尾声,还未开业。
2、中央特区青春圣地临商鼎路有3家饭店,分别是台渔牛肉面馆、周氏包子店和金汤世家,其中周氏包子店属居民楼下商业用房,台渔牛肉面馆和金汤世家不在居民楼下,属商业用房,符合办证条件。台渔牛肉面馆和周氏包子店取得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号分别为:2012*******00761、2012*******00685,金汤世家属无证经营,我局已向该店下达执法文书,并责令立即停业。
3、依据郑政文[2012]54号文“(二)建立科学的问题抄报机制:街道办事处对三级网格内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场所问题,要组织人员及时汇总、分类,并抄报市、区具有相应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属于违法建设的,按照职能报市城乡规划局或者市、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属于违法搭建的,报市、区城市管理局;属于改变房屋用途的,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属于“破墙开店”、非法建筑的,报市城乡规划局;属于改变建筑物内部结构的,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属于在市区建成区居民住宅楼内开办餐饮服务场所的,报市、区环保局”的文件精神,沙县小吃和周氏包子店属于改变建筑物内部结构,所以请三级网格员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处理建议:
1、该处正在装修的商业用房属私自更改房屋结构主体,不属于我局监管范围,建议转建设和房管部门予以查处。
2、对该路段无证餐饮单位我局已责令立即停止餐饮服务活动,待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