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车”是指长期不使用、不清洁、不缴费、不年审、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车辆。
在现在全市停车位紧张的情况下,有许多小区、道路边等地的公共停车位上,停放着长期不使用的车辆,不擦车、不动车、不审车,也不缴纳有关费用,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我对几个小区长期停放的车辆进行了了解,物业有关人士介绍,说这些车停放了很长时间了,比如某小区停放了4辆车辆长达4年多,有几辆车也停放了有1年多时间。无人使用,也无人过问,长期占用停车位。有的车辆的大灯、牌照、保险杠、轮胎等部件都被拆卸,车辆脏乱不堪,影响市容,也影响小区的交通,让小区的业主看着都不舒服,给市民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据物业有关人员介绍,此类车有三种情况,第一是几年前小区住的业主搬迁到外地或者出国后,车辆慢慢过时、破损,也不值几个钱,业主没地方处理,就抛弃了这些车。第二是小区内的业主有开修理厂的,把修理厂停放不下的车辆开到小区就不管了。第三是这些开修理厂的人后来不干了,这些车不好处理,也就不要了。就扔在了小区。
据该物业的一名负责人介绍,对于 这些“僵尸车”,物业上也曾抄录牌照等信息进行查询,结果均显示是无效信息,查不到所有人的有关信息。他们也给交警部门进行了反映,但交警部门表示也无法处理。这些车辆从来没有缴纳过有关费用,也没人进行过保养处理。也无人认领。
对于这些占用公共资源的“僵尸车”,有关部门都表示无法处理。但是总有一个部门有权力进行处理吧?在当今公共停车位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请交警、城管、房管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建议对小区内6个月以上没有使用、没有缴纳费用、没有登记所有人、没有牌照、无效牌照的车辆进行集中处理。
请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对“僵尸车”情况进行治理,还市民一个畅通、舒心的生活环境。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点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