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郑州市中原区居民,现离婚九年,无房、无财产、无工作,这些年到处打工到处租房子,生活极不稳定,孩子无能力照顾,只得由男方抚养,内心非常痛苦,以前的廉租房也错过了时期,现在听到郑州市有公租房可以申请的消息高兴万分。心想如果能申请一套住,就能结束我那到处漂泊的动荡生活。
得知从7月1日起开始申请,我就在户口所在地的航海西路办事处领取了申请表,按要求认真填写而后冒着酷热气浪四处准备资料,到房管局开无房证明,到民政局开离异无再婚证明,到单位总部开收入证明,还准备齐了所需的其他证件类资料,一切就绪却得到了办事处的“城中村户籍没用资格申请公租房”的通知,我当时头都蒙了,顶着烈日到航海西路办事处,又到中原区房管局证实,最后到市房管局咨询。房管局的一位领导说只要不是城中村的户籍就可以申请的,我7月5日冒着大雨去办理户口的迁移,我是在本市出生长大的,原户籍属于林山寨办事处,直到04年5月离婚还在这里,04年6月因为孩子上学才将孩子和我的户口迁的男方家(中原区某城中村),这次迁出又回到原社区。万万没想到的是原社区不予办理公租房申请,理由是我没有在本辖区居住时间达三年以上,不能申请。还告知就算是勉强把我是申请递交上去,也会被退回,不如去房管局找找人,能把申请直接递上录入微机,需要什么证明她们帮我出,想想我一个平民老百姓,怎可能认识房管局的领导。
这些天来,为了申请公租房,我请事假,牺牲休息时间,低着烈日冒着大雨到处奔波,累的精疲力尽,最后是以欣喜开头,劳累、苦恼、悲伤结束。
我盼望的公租房你在哪里??谁能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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