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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郑州中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无理提出霸王条款的质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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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13:11: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二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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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小时:34分钟

尊敬领导你们好,关于上次举报郑州中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推荐股票, 擅自变更办公地点,涉嫌非法经营。地址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科技财智名座1415室,1466室郑州工程学院,已由金水区分局庙里工商所受理,自受理有二十多天的时间,被举报公司不知悔悟竟然提出不合理的霸王协议叫我签,因此再次举报这家中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此协议附上//c://program%20files//tencent//qq//users//761770883//image//%7D(s%vox%7Dj%7Bcu4l5nrqj@]ww.jpg,执法部门看看谁能签这种 协议,首先被举报公司在他们虚假宣传,捏造事实,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的行为下,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但还不知悔改,在有关部门已受理,知法犯法的情况下,还来要求受害人签下被他们扣除非法作为的血汗钱,所剩无几的霸王条款,试问那位愿意?他们的低水平已经给我造成进四万的损失,我才要求只把软件钱18800退还给我,都不肯,那我试问有关执法部门他们这种行为难道是对的吗?难道不该受到严厉的惩罚吗?难道还有资格对受害者提要求吗?这些日子吃不好睡不好,本来家就不富裕,几年积攒的血汗钱就这样被他们骗得精光,好不容易有政府部门出面给大家讨回公道啦,却还遭到骗子的无理要求,因此我极力像有关部门呼吁,恳请负责人坚守职责,立即责令被举报公司无条件的退回所骗款项,加倍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还已受害人一个公道,也可让欺骗消费者的当事人知道,法网恢恢,别以为钻啦政府空子就没人管啦,要让他们知道知法犯法是要受到惩罚的,不要怀侥幸心理,做这些天理不容的勾当,害人害己,在此像有关部门执法人员叩谢。18800扣除软件费,销售人的提成,光盘费,邮递费共10570还剩8230,像土匪一样,恳请有关管部门帮我要回血汗钱。data/attac ... wif95.jpg.thum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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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22 11:55:15 |只看该作者
已转二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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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22 12:00:3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中炬公司有关问题属二七分局管辖,请您向二七分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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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7-23 17:59:2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我单位接到举报后又安排执法人员前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财智名座查找郑州中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已经搬离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财智名座1415室。郑州中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注册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14号9层904房间,法定代表人郑现华,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非研制)与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鉴于郑州中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在郑州市二七区,我单位已向郑州市二七区工商分局发出了告知函,请求郑州市二七区工商分局对该公司进行查处。请向二七工商分局进行举报。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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