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路淮河路交叉口的凯田花园小区的物业公司问题多多,真该辞退了:
一、该物业公司属二级物业,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二级物业: 多层住宅 0.32 高层住宅 0.87。根据该规定,多层、高层住宅以基准价为基础,上下浮动不超过20%。该公司竟然收取1.7.虽说有市场指导价一说,这也太黑了吧?政府的市场调节职能和监管职能在哪里?政府的规定已经沦为企业肆意赚钱的工具,面对经适房用户,企业的良知何在?
二、从去年8月份交房至今,物业公司一直没有拿到收费许可,却违反“经双方协商可预收物业服务费,但预收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的规定,在收取第一次半年物业费后,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又收取了半年的物业费。物价部门和房管部门的职能在哪里?而且没有主动给维修基金和物业费的发票,谁要了才给,严重的偷税漏税。
三、“ 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期间,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向业主或使用人、装修人收取正常物业服务费以外的其它任何费用。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按规定处理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收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处理的,清运收费按规定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物业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强制收取高额的装修垃圾清运费等项目。
四、购房合同明确指出:交房后6个月内供暖设施到位。而今已经过去一年,却要收取暖气流量表改造费,开发商狡辩说此费用不在购房成本内。购房合同中没有说明,而且暖气流量表实行已经多年,刚交房却要改造,完全是开发商和物业在推诿扯皮、愚弄百姓。
四、地下室原属开发商建设的非机动车棚,属广大业主的财产。物业公司却私自改造成地下室,出售给业主赚钱非法利益。在业主追问下,现在又要占用小区绿地建设车棚,还搞什么问卷调查,骗取业主签字同意。
五、政府面对物业诸多问题,要想真正为民服务,就应该由社区出面搞问卷调查,更换新的业主认可的物业,这是根本解决之道,也是广大业主的强烈期盼!
请政府关注广大百姓的权益,每个小区的安定就是社会的安定,就是郑州市的安定。如果如此多的问题视而不见,就是严重的不作为,有愧文明城市、省会城市的称号。
下派到:
1. 中原区房管局 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