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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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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能通过金水区领导协调变成合法建筑吗???(下派单位:金水区东风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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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30 10:33: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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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里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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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24 15:47

我们是金水区宋寨南街裕华文桂苑1.2号楼居民,小区物业在东西两侧盖起违章门面房,这本来是小区绿地和消防通道,小区物业不顾业主安全,强行盖起违章建筑。我们业主多次投诉,每次金水区回复都不一样,开始不承认是违章建筑,说是社区用房,再投诉说西边是社区用房,东边是物业盖的,与他们没有关系(实际是社区书记亲戚用来做盒饭,出租牟利,生活垃圾都排在小区内,多次投诉后,才关闭)。最近投诉说,领导协调,能把违章建筑变成合法建筑。
此房由裕华文桂苑置业所建,前期,裕华文桂苑置业未向社区提供办公用房,后经过办事处与物业多次沟通、协调,现此房作为社区的居民活动用房。目前,我建业社区正在此房内装修,地砖已经铺好,下一步,将购置图书,建设图书室,供社区的居民闲暇之余丰富精神生活。至于房上所喷的“拆”字,属个人行为,恶意搞破坏。是谁在搞破坏,谁心里最清楚,老是换个网名上来说一次一次。至于你说挂的牌子,却有此事,该房子又不是为了个人利益。我也就想问问你,如果你真的是辖区的居民,此房能为居民带来多姿多彩的生活,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



[size=14.399999618530273px]此房目前是违章建筑,社区只所以保留此处违章建筑,就是为了辖区居民群众的利益。为了让居民群众有一个文化活动场所。目前,全党上下都在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居民群众无小事,为辖区居民群众谋求一个文化活动场所就是具体表现。我们相信通过领导的协调,违章建筑也可以变成合法的建筑。

[size=14.399999618530273px]

[size=14.399999618530273px]请郑州市规划局领导能为我小区居民主持公道,还小区绿地和消防通道。我们坚信,金水区政府,您们即便能一手遮天,能把白的说成黑的,违法的变成合法的。我们始终坚信一个道理:违章就是违章,错的就是错的。坚信正义迟早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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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30 14:11:2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投诉我们已经看到,稍后给您做详细解答,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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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30 18:08:39 |只看该作者
我们的宗旨是为人服务,居民群众无小事,我们社区为辖区居民群众创造一处文化活动场所,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体现。如果全体小区居民群众愿意把此房拆掉,我们也没有意见。你看我做的对吗?你也可以到社区了一趟,我们一起来解决这个问题。社区电话:63398835。
这位网友:请注意你的言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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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8-2 15:38:40 |只看该作者
十二里屯社区 发表于 2013-7-30 18: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的宗旨是为人服务,居民群众无小事,我们社区为辖区居民群众创造一处文化活动场所,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体 ...

我是在转述您们的回复,需要注意的是您,再不作为到纪委反映您们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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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8-6 10:42:50 |只看该作者
可以,你如果认为我们不做为你可以到纪委反映。在有些事情没有调查清楚之前你做好说负责任的话。我还那句话,如果居民愿意大多数居民愿意拆,我们也没意见。拆了也比便宜某个人为个人利益所侵占要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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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8-8 15:29:49 |只看该作者
好吓人哦,社区回复说  老是换个名字上来一次一次的说,难道投诉的没有道理吗?为什么原来的社区用房变成了做盒饭的,虽然是现在不做了,可别忘记了从房间里面拍出来的油污还可以说明问题的,大家都可以过来转转,微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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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8-9 18:14:36 |只看该作者
居民群众无小事,如果全体小区居民群众愿意拆掉,我们也没有意见。你也可以到社区了一趟,我们一起来解决这个问题。社区电话:63398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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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8-11 11:26:0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社区神回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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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8-23 11:35:48 |只看该作者
违章建筑通过政府协调就能变成合法建筑?政府能大于法律规定?希望社区不要再充当物业的代言人了,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起初社区说东边的违章作为社区办公用房,后来又说西边的违章作为办公用房,现在物业说2处违章跟物业无关,那么这2处违章都是社区的吗?如果明确是社区的,请社区把我们的救命通道还给业主,坚决支持吴书记拆除违章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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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8-24 20:49:26 |只看该作者
十二里屯社区 发表于 2013-7-30 18: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的宗旨是为人服务,居民群众无小事,我们社区为辖区居民群众创造一处文化活动场所,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体 ...

规划局已经说是违章建筑,不能说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而忽视法律法规,违章建筑应该拆除,只有审批过的你们可以再建。所以所谓的社区说的什么让大多数邻居同意拆除的前提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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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8-24 20:56:12 |只看该作者
一直不知道社区存在的意义,是和稀泥的?其实就是行政机构人员的浪费,花着财政的税收的钱,然后找他们半个事情,没有一点耐心和服务意识。你们真的是为人民服务?
既然小区内的建筑是占用了消防通道和绿的,这些就是不合法的,社区说什么如果大多数居民同意拆除就可以拆除,这种态度和理由是不合理 不合法的!不是说什么事情都是少数人服从多少人的,也不能说多少数人的利益就是合理合法的!
在没有合法手续的前提下,违章建筑就是违章建筑,应该强制拆除,想要再建等手续全了,社区再建起来就可以了。
社区的工作人员是法盲吗?不知道你们是怎么应征上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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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10-23 17:00:23 |只看该作者
此房目前是违章建筑,社区只所以保留此处违章建筑,就是为了辖区居民群众的利益。为了让居民群众有一个文化活动场所。居民群众无小事,为辖区居民群众谋求一个文化活动场所就是具体表现。如果小区居民都不愿意保留拆除我们也没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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