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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用假记者公然报道虚假新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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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6 13:32: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文广新局

处理时间

2013-8-23 17:21

        事实真相是 2013728日,郑州电视台一频道两位工作人员拿着一个名叫李佳的郑州电视台工作证,《事后》得知另一名声称赵振峰的假记者;受河南电视台新农村频道练乙军指示前往一家已经郑州市工商局和郑州市技术质量监督局查封关闭3个多月的并未投产的正在积极办理更名各种手续的前古荥万山红化肥厂敲诈钱财和恶意报复。(有充足人证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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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7 08:45:25 |只看该作者

楼主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交办,请不要重复发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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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8-14 17:53:06 |只看该作者
关于惠济区万山红化肥厂厂主邢红强举报
“郑州电视台工作人员假冒记者敲诈企业”的调 查 报 告

心通桥:
接到心通桥网友反映的由惠济区万山红化肥厂厂主邢红强举报的关于“郑州电视台工作人员假冒记者敲诈勒索企业”的举报信后,郑州电视台高度重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郑州电视台台长李平同志立即做出批示,责成郑州郑州电视台分管领导、郑州电视台一套相关部门主任、制片人组成调查组,进行认真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汇报如下:
1.关于“郑州电视台工作人员假冒记者”说法的查证
(1)当天前往惠济区古荥镇万山红化肥厂采访的记者赵振峰,是郑州电视台正式记者,赵振峰暗访过程中被对方殴打时,已向对方亮明证件、表明身份;
(2)举报信上所说的另外一人,是郑州电视台社会新闻部的实习生黄勐,办有实习登记手续。
2.本条新闻线索的来源
万山红化肥厂非法生产假冒化肥的新闻线索,是《郑州大民生》栏目的接线员汪欣7月24日接听市民热线时记录下来的,投诉人自称姓王,电话号码为1590371****,电话内容为“郑州北四环有一个假化肥厂,因为他家人买过那里的化肥,没有产品名字,他们家用过后今年小麦减产。”(有热线电话原始记录。)
3.郑州电视台派记者到万山红化肥厂暗访的工作程序
7月28日上午,《郑州大民生》值班制片人陈中科发现热线上登记的线索后,安排值班记者赵振峰与投诉人电话取得联系,前往采访。
4.郑州电视台暗访记者赵振峰被打的经过
赵振峰接到暗访任务后,带实习生黄勐前往采访。由于万山红化肥厂没有厂名标牌,地址难找,赵振峰和实习生黄勐以化肥经销商的名义,多方打听后于上午10点左右进入万山红化肥厂,该厂厂主邢红强要求赵振峰提供名片,赵振峰说没有名片,邢红强立即对赵振峰实施扇耳光、脚踹胸部等猛烈殴打。赵振峰立即向邢红强亮明证件、表明身份,邢红强仍继续殴打。赵振峰要求邢红强报警或向郑州电视台求证,都被拒绝。上午10点10分钟左右,邢红强打了一个电话,告诉对方厂里来记者了,你快过来处理。大约10分钟过后,一名黄衣男子来到了厂区,走到赵振峰面前,突然对着赵振峰的胸部猛踹了一脚,说:“假记者,打他。”看到赵振峰的证件后,黄衣男子才稍微缓和态度。
赵振峰离开厂区后报警,随后又去医院检查,结果为“胸部软组织损伤”,经过4天理疗后,现回家休养。
5.关于“记者敲诈勒索企业”的查证
赵振峰以暗访的方式进行万山红化肥厂,被厂主邢红强发现身份、殴打到最后离开厂区,始终没有提出任何要求,举报信中也没有赵振峰和实习生敲诈企业的任何说法。
6.关于“练乙军敲诈万山红化肥厂”说法的查证
(1)通过热线记录所留电话1590371****联系,发现该号码机主为练乙军。
(2)练乙军说,他的一个王姓亲戚借用他的电话于7月24日给《郑州大民生》栏目打的投诉电话,练乙军并不认识郑州电视台的记者赵振峰,也不认识其他记者。(有电话录音)
(3)通过河南电视台新农村频道办公室副主任王楠(电话65887150),了解到练乙军为河南电视台新农村频道车队的一名司机,今年4月份他与新农村频道的记者一起去万山红化肥厂调查该厂非法生产化肥的情况,新闻在新农村频道正常播出。
(4)万山红化肥厂非法生产假冒化肥的新闻播出后,厂主邢红强向河南台新农村频道举报练乙军敲诈化肥厂2万元。经新农村频道调查,发现厂主邢红强曾私下与练乙军接触,要求练帮助撤稿,但练乙军受贿一事缺乏证据。考虑到练乙军的行为给新农村频道带来了不良影响,新农村频道决定让练乙军做出深刻检查,待岗一年。
7.举报信中有关材料的来源
举报信中的纸条和门禁卡均为万山红化肥厂限制赵振峰和黄勐的人身自由后,强行搜身取得的,实习生黄勐的背包因此被撕烂,手机卡被抠走。
其中写着举报人电话(1590371****)和万山红化肥厂位置以及路线的纸条,是赵振峰采访前和投诉人沟通后记录下来的。另外一个电话号码是投诉人提供的化肥厂负责人邢红强的电话(1359250****)。
举报信上所谓的 “记者李佳的工作证”,是我台记者李佳的门禁卡,由实习生黄勐借用,两人在采访时并没有用此卡作为身份证明使用。
在本次调查之前,赵振锋并不知道本条新闻线索的提供者是练乙军。
纸条上“河南九套练乙军”七字的笔迹和字体颜色并非本台记者所留。
8.举报人邢先生的有关信息
经调查,此举报信的举报人邢先生,就是万山红化肥厂厂主邢红强(电话1359250****)。
9.关于“万山红化肥厂”非法生产的调查
(1)万山红化肥厂占用农田建厂,无任何合法手续;
(2)万山红化肥厂2012年开始生产多种品牌化肥,无任何生产手续;
(3)今年4月22日,惠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因万山红化肥厂无证生产,将该厂的成品库和锅炉给予查封;
(4)在本次殴打记者事件发生后,古荥工商所从万山红化肥厂拉走3000袋化肥;
(5)在查封的万山红化肥厂的化肥成品中,包装袋地址有北京、山东、山西多地;
(6)今年4月份河南电视台新农村频道对万山红化肥厂非法生产假化肥进行报道;
(7)今年6月份曾有万山红化肥厂的工人两次向《郑州大民生》栏目举报该厂非法生产假化肥,此工人自称是新乡籍,不愿意说姓名,但留下电话号码为1352508****。《郑州大民生》栏目两次派记者前往调查,但因找不到该厂而未能完成报道。记者赵振峰也曾经两次和举报人联系,但都因对方说不清地址作罢。
10.关于神秘人物“黄衣男子”的相关信息
在这次殴打记者事件中,被厂主刑红强电话招到现场的黄衣男子不仅参与殴打,打人手段相当专业,而且尽力帮刑红强处理事件。黄衣男子看到记者的证件后,质问记者“你们的选题是否上报?”;还声称:“我和媒体记者很熟,花钱摆平了很多事,前一段还和政法频道的记者在一起吃饭”,并且现场拿着记者的证件核实记者身份,但事发后此人始终未归案。
11.惠济区相关部门的查证进展
殴打记者事件发生后,惠济区组织了联合调查组,目前进展情况如下:
(1)古荥镇工商所对万山红化肥厂涉嫌造假的设备、3000袋化肥异地查封;
(2)大河路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参与殴打记者之一的万山红化肥厂厂主邢红强行政拘留三天,参与打人的那名黄衣男子仍未归案;
(3)惠济区国土资源局实地测量后发现万山红化肥厂非法占地2857平方米,其中1732平方米为耕地,1125平方米为设施农业用地,已责令万山红化肥厂退还建厂土地,拆除非法建筑物,同时依法对其处罚4万元;
(4)惠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4月22日查封万山红化肥厂,一个多月后(5月30日)进入现场检查,未有处理结果。此次打记者事件发生后,惠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郭秋会(办公电话63312001)告诉郑州电视台记者,惠济区质监局认定万山红化肥厂不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属该局监管范围。
通过以上调查,我们认为:
1.万山红化肥厂占用农田非法建厂属实;
2.万山红化肥厂非法生产假冒化肥事实清楚;
3.万山红化肥厂厂主刑红强、黄衣男子殴打记者事实清楚;
4.万山红化肥厂厂主刑红强举报“郑州电视台工作人员假冒记者”的说法违背事实;
5.万山红化肥厂厂主刑红强关于“记者敲诈勒索企业”的说法无依据;
6.万山红化肥厂厂主刑红强关于练乙军敲诈勒索企业的说法无证据,且与郑州电视台无关。
对此,我们要求:
1.惠济区调查组继续工作,查清万山红化肥厂非法建设、长期非法生产以及获利的相关情况;
2.向上级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3.查清黄衣男子的真实身份,尽快让打人者归案;
4.郑州电视台保留继续报道此事的权利;
5.万山红化肥厂撤销对记者和郑州电视台的一切指控,向记者和郑州电视台道歉;
6.赔偿记者的物质、精神损失。

责任领导:陈玉成  副台长      69095300
责 任 人:宁田力  社会新闻部主任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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