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郑州市工商局的领导: 你好,我7月、8月在心通桥上多次向文化路工商局举报投诉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可是文化路工商局一直以找不到该公司为最终答复。 请问工商部门的职责范围是什么呢?鑫之成的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不符,超范围经营,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欺骗消费者,这些都不在工商部门监管范围内吗? 文化路工商局一直以消极态度应付我们消费者,一句“找不到”就可以什么事都不做了吗?就是因为文化路工商局如果的工作态度,致使该辖区内的所谓软件科技公司泛滥,严重侵犯了我们消费者的权益。 恳请相关领导解惑。
广东受害者:余女士 13*******48
补充内容 (2013-9-13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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