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投诉扰民饭店 中原区下派办事处 工商 药监 城管 环保等都推到办事处 可是办事处从来就没来查出取缔过 严重的推卸责任不作为 桐淮小区北区一号居民楼下 溢心小厨 没有任何手续 没有安装任何排油烟设施 没有征得楼上任何居民的同意和签字 正常营业了 乱排的油烟让附近住户没办法开窗换气 真是遭了秧受了罪 几个开饭店 老的存在 新的又开 按定居民楼下是不能开饭店的 每个饭店还都没安装排油烟囱 乱排油烟 一天到晚都是乌烟瘴气 楼上居民都没法开窗户 大热天的窗户打不开 通风换气都不行 他们饭店方便了 让这里居民的日子怎样过 饭店乱排油烟脏乱差 严重危害居民生活谁来管 请中原区的领导这看看 盼能解决 恳请中原区的有关部门来整治和查处 还在此居住的居民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1号《郑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依据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下列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八)餐饮服务场所未采取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安装油净化装置等治理措施,致使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或者设置的专用油烟排放通道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
按照郑州市《关于整治规范郑州城区生产经营场所的意见》的有关规定 居民楼下是不能开饭店的 ,《意见》明确提出想要在此经营,需要得到邻居许可,并到社区开具证明。同时还要告知所在地的网格,由网格负责人登记造册。并且对走后门提出严重警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变相、变通和违法办理、出具有关生产经营的审批手续和证明、说明等。《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规定:本市市区建成的居民住宅楼内禁止新开办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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