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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晨嘉园业主被物业拒之门外,谁才是小区的主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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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14 12:36:5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房管局

工作时间

19595小时:40分钟

北环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郑州揩林置业开发的金晨嘉园小区。
1、交房已经有一个多月了,物业却不容许业主的自行车进入小区回家,停车位至今还不能使用,导致业主无法正常出行。严重影响小区业主的日常生活。业主花了几十万买的房子,却被物业拒之门外,天理何在。
2、物业还每天晚上6点以后停业主的水。该小区水属于自来水公司注册用户,水费直接由业主交自来水公司。物业有什么权利随意停业主的水。
3、小区已经交付使用,但是临时施工围墙至今还没拆除。围墙已经严重倾斜,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时刻威胁着周边居民和小区业主的生命安全。
4、该小区已经交房已有月余,西面和北面的消防通道至今还没铺设,规划的消防通道被当作堆放装修垃圾的场地使用。根据我国《新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如有违反本规定,根据《新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请问:以上开发商和物业种种嚣张跋扈的违法行为,电视台多次曝光,业主也多次去房管局投诉,至今还是如此,相关执法监管部门难道就熟视无睹吗?你们又是如何执法监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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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8-14 15:49:5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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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songlingyun722  在2013-8-21 09:58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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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8-20 15:56:5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关于停水问题。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自交房到现在从来没有停过业主的水,我局也已要求物业公司决不能私自停业主的水电。
       关于小区道路不能停放非机动车问题。按小区整体规划,小区内地面没有设计非机动车停放位置,小区内的道路为安全通道,仅限行人行走,非机动车辆停放需到地下专属停车位置。
       关于楼内消防箱内无消防设备的问题。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由于小区刚刚交房,正处在装修高峰期,同时小区内外来人员较多,容易造成消防器材的丢失,所以没有安装到指定的位置。经与物业公司沟通,物业公司负责人已保证在短时间内放置到位。
       关于消防通道被堵塞的问题,据现场查看及向物业公司了解,由于小区刚刚交房,业主集中开始装修,而小区内装修垃圾堆放点位置有限,造成装修垃圾堆放点装修垃圾大量堆积,以至于堵塞了消防通道。经与物业公司沟通,考虑到业主前期装修造成垃圾比较多,物业公司已经与垃圾清运公司结合,保证日后的生活垃圾及装修垃圾都会日产日清,不会再堵塞消防通道。

点评

hualei722  请问围墙和地下车库的问题,如何解决的?  发表于 2013-8-21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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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8-21 09:50:21 |只看该作者
郑州房管 发表于 2013-8-20 15: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
       关于停水问题。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自交房到现在从来没有停过业主的水,我局也已 ...

根据我国《新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如有违反本规定,根据《新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装修垃圾占用消防通道,这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你们是如何处罚的?结果尽是装修垃圾继续占用消防通道,每天清理一下就行了?请问你们就是这样执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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