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环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郑州揩林置业开发的金晨嘉园小区。
1、交房已经有一个多月了,物业却不容许业主的自行车进入小区回家,停车位至今还不能使用,导致业主无法正常出行。严重影响小区业主的日常生活。业主花了几十万买的房子,却被物业拒之门外,天理何在。
2、物业还每天晚上6点以后停业主的水。该小区水属于自来水公司注册用户,水费直接由业主交自来水公司。物业有什么权利随意停业主的水。
3、小区已经交付使用,但是临时施工围墙至今还没拆除。围墙已经严重倾斜,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时刻威胁着周边居民和小区业主的生命安全。
4、该小区已经交房已有月余,西面和北面的消防通道至今还没铺设,规划的消防通道被当作堆放装修垃圾的场地使用。根据我国《新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如有违反本规定,根据《新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请问:以上开发商和物业种种嚣张跋扈的违法行为,电视台多次曝光,业主也多次去房管局投诉,至今还是如此,相关执法监管部门难道就熟视无睹吗?你们又是如何执法监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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