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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晨嘉园占用消防通道,房管局熟视无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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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21 10:23: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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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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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2 16:29

北环路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晨嘉园小区,交房至今,消防通道没有施工完成,且物业不安排装修垃圾集中堆放场地,把规划的消防通道占用当做堆放装修垃圾的场地。根据我国《新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如有违反本规定,根据《新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结果业主屡次投诉至房管局,房管局答复尽然都是,物业答应每天清理一次,继续占用消防通道。事实却是消防通道上每天任然堆满垃圾,车辆无法通行,请问房管局作为主管部门,尽然无视国家法律,默认其违法行为。不做任何处罚和监管,任其胡作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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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21 18:01:15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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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8-22 09:17:3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并再次转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了解,有结果后将尽快给您回复,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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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3-8-28 16:53:0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与物业公司沟通,物业公司表示,已经与垃圾清运公司结合,保证垃圾日产日清,不会占用消防通道,还业主一个安全的通道。
       同时,希望广大业主切实要按照《业主公约》的相关要求,认真遵守公约的约定,遵守物业服务企业对车辆的管理要求。对那些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要团结起来进行制止和规劝,切实解决占压消防通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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