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学校教育资助的工作安排如下:(一)2013年5月10日—20日前完成受助幼儿的信息上报工作。
(二)2013年5月21日—31日前完成受助幼儿的信息复核工作。按照郑教明电〔2012〕380号的要求,上报市级学生资助部门。
(三)2013年6月1日—15日前完成学前教育资助卡的办理和发放工作。
(五)2013年6月16日—30日前完成全市资助资金发放工作。
(一)资助范围与对象
1、在郑州市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成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且有郑州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
2、城市、农村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儿。低保、低收入家庭都属于动态管理,持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3、农村独生子女。一是要持有相应的有效证件;二是要出具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证明)。
4、儿童福利机构孤儿。由政府批准依法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5、社会散居孤儿。经相关部门(如: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部门)调查认定,并开具相关证明。
6、父母残疾或幼儿残疾。有相关证件或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7、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应从幼儿园行政事业收费中提取3-5%的资金进行资助。
(二)资金发放
1、局属幼儿园由市资助中心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幼儿发放助学金。
2、郑州市财政按时将市级配套资金拨付至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各县(市、区)资助部门每学期末为符合条件的在园幼儿统一发放助学金。
3、助学金均通过办理银行卡的方式进行发放,不发放现金。资助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为监护人(监护人身份须合法且可以办理银行卡)办理银行卡(折)。
如果您属于资助范围内的对象而没有发到卡上请到居住地所在区的教体局咨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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