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2013年9月17号晚上九点左右,我开一辆白色两厢轿车在迎仙阁附近等红灯,刚停下就觉得车猛的被撞击一下 、我就下车看怎么回事,原来是一辆黑色红旗奔腾小轿车车牌豫A3B090追尾了;车上一位女驾驶员正在打电话,看到我下车了还在保持通话,然后把窗户打开说,你先把车靠边上,你说咋賠賞,多少钱就可以,这是我想还是报警的好,可她还在车上没动,我只好打了110把发生交通事故地点说了下,等了一会来了两个男人,一个40左右一个27左右,就过来说要私了,花多少钱都可以不要报警。我就答应了他,这时候那个女司机就从车上下来,看样子像喝酒了。然后把车留下自己就走了 我刚要叫她,那男的就拦住我,说那是我们局女局长赵雪玲,我们负责你放心,就和他们一起去大修厂,到地方让我把车放那里说给我修,我有不认识怕他们说话不算数,只好让他们付钱给我换保险杠钱1800元,他们说我们在这修车不用给钱单位报销,不愿意付钱,这谁能放心,最后他们让我给他们打条子,还把我车交给他们,修车厂这是也没什么人了 ,只好把钥匙给他们,然后打条子,他们把钱给我,因为不认识只好这样了,等明天在说。
第二天等到上午十点也没人联系我,我就去修理厂看车还在那里,也没人维修,我只好打通他们的电话说怎么办,那个男人就说正修着呢慌什么慌,说话老气人,我说你们答应给我换原车上的保险杠,这里不行需要去4S店维修,那男的就说你什么车呀,奔驰宝马还在这里修呢你那算什么,要不想修就报警去吧,我也没什么办法有不认识人,只好在那里修,给他商量说我现在开车有事等保险杠发回来我在来就,他说不行不给车钥匙,要想开车先把钱给我们,为了开车只好把钱还他们,条子还我了,说话难听,后来才知道使他们单位一办公室主任李晓峰。
我刚开车出去准备去找那女人说事,那男的就打电话去他们单位说事,登封市建设局三楼东第一个门,我就和朋友去了,结果还事说让去那里修车,单位报销,我不愿意,说去4S店去修,他就发火说,你想去那里修就去那里修,要不你报警吧要不来我们单位派出所说事公对公,天呀他们单位还能处理交通事故吗,我当时就走了,然后去报警了 ,走后给那女局长打电话,他说了一句话,你想去那里告都可以,随便就把电话挂断了。
我只好求助交警了、希望能讨回来个公道。
做位登封市建设局女局长可以这样做吗,用公款来维护自己的过失,晚上开单位车办私事,难道就没人管吗?百姓盼的就是政府能给老百姓办点事,遇到这样的父母官哎。。。。。。。。。。。。。。老百姓还能过吗?
只有请求媒体的帮助能给个解决办法,希望政府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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