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根据郑州市施行的《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如果是在商住综合楼内开办餐饮并未绝对禁止,必须具备防治污染的条件,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以上规定,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对可能影响周围居民的餐饮、洗浴等行业严格把关。按照《条例》规定,在商住综合楼内开办餐饮并未绝对禁止,但在环保审批前要求征得楼上相关居民的意见,且必须具备防治污染的条件,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不清楚网友所说的饭店的具体位置,仅从照片我局工作人员无法确定是否在住宅内,如果是在居民住宅楼内,涉及到住改商的问题,请将具体的房间号告知我们。
如果是在底商里开设饭店,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将楼下的商铺进行经营是合法的,但开设饭店,洗浴等场所必须经得环保部门的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