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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中原区教育局人事科王宇这样的办事员有何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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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9-22 19:18:2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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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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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23 16:43

领导好,我作为研究生参加中原区招教考试,考上后成为一名教师。按照国家规定,我的职称应该在一定年限后自动评为中学一级,可我一次次到人事科咨询,王宇一次次说还得有各种条件,等我几年里把条件攒够了,该评的时候才知道根本不用这样那样的条件,直接就评了。生生耽误了我好几年,本来教师工资就不高,有这样生生被耽误了几年,损失算谁的?如果这是牵扯到你本人,你会这样不闻不问,推脱了事吗?教师职称评定,多大的事啊,她们竟然这样,好几年啊。王宇,你良心就不受谴责吗?整天打扮的花枝招展的,你想过我们可怜的一线老师吗?在其位不谋其政要你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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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3 10:22:4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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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3 16:43:0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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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9-25 10:37:32 |只看该作者
我局于2013年9月23日接到《市教育局网络政务平台》的投诉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投诉件中反映:投诉人作为研究生参加中原区招教考试,考上后成为一名教师。按照国家规定,职称应该在一定年限后自动评为中学一级,到人事科咨询说还得有各种条件,等几年里把条件攒够了,该评的时候知道根本不用这样那样的条件,直接就评了,耽误了几年。
   我区的职称工作一直按照河南省、郑州市下发的有关职称文件执行,依据的文件如下:
   一、 2008年河南省人事厅下发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8〕19号)文件中申报条件的第六条:“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需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2、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专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2)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评审条件中的第一项第2条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要求:“城市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2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1)讲授过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县、市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2)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2篇以上(均获市二等奖以上);或获是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3)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或二等奖以上,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5)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二、2012年河南省人事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2〕16号)文件中第二章第六条学历、任职年限和专业经历条件要求:“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条件之一: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2、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的,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3年以上;3、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担任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4、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初中担任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5、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担任二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第三章第七条业绩能力条件对于一级教师要求“不同类型学校教师和教研人员,任现职以来还须分别具备下列条件:1、中学(含职业中学)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其中1、2条为必备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一级教师水平。
   (1)讲授过县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县二等奖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农村学校教师讲授过县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或乡中心学校组织的优质课(均获一等奖)、示范课或观摩课2次以上。(2)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成绩良好,撰写有一定价值的课改、科研报告。(3)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农村学校教师获奖降低一个级别。(4)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者在教育教学工作方面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其中农村学校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方面受到县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5)直接指导的2名以上学生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均获二等奖以上,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农村学校教师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奖,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2、小学(幼儿园)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一级教师水平。
    (1)讲授过县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县二等奖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农村学校教师讲授过县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或乡中心学校组织的优质课(均获一等奖)、示范课或观摩课2次以上。(2)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或者主持辅导一个学生社团活动,获得县以上奖励。农村学校教师获奖降低一个级别。(3)在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成绩良好,撰写有一定价值的教学经验总结、课改报告,或获得县以上奖励。(4)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者在教育教学工作方面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其中农村学校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方面受到县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
    三、2013年8月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试点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豫职改办〔2013〕40号)第二章第六条学历、任职年限条件要求:“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2.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小学、幼儿园、初中任教,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5.具备中等师范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任教,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第四章一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中第十条一级教师工作业绩要求要求:“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一级教师水平。
    (一)学校教师
    1.讲授过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县二等奖或市三等奖)、示范课或观摩课。农村学校教师讲授过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或乡镇组织的优质课(获一等奖)、示范课、观摩课2次。
    2.获得县级政府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县级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
    或者在教育教学工作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1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2次;
    或者担任班主任、共青团、少先队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或共青团、少先队被评为县级文明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先进少先队,或本人被评为县级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
    农村学校教师获奖降低一个级别。
    3.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或者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或者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或者能够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进行针对性研究,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参与并完成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农村学校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参与并完成县级教科研课题研究(2013年,作为过渡,在教育教学类CN期刊上独立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经专家鉴定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可视为符合教科研课题要求)。
    郑州市作为省会城市职称政策一直走在河南省的前列,近几年由于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岗位设置工作的推进,我市的职称政策也在不断的调整。我区在职称评审工作上不敢有丝毫懈怠,严格按照省市的职称有关文件政策精神执行,不存在投诉人反映的问题。
    同时,需要明确指出我局人事科王宇老师在平时的工作中认真负责,待人随和,着装朴素大方得体,投诉人反映的相关内容具有明显的个人主观倾向,不符合实际情况。希望该投诉人能和我局人事科当面沟通,积极了解上级相关政策,消除因个人理解
偏差造成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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