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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国土局
处理时间
2013-12-23 11:07
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第四十七条 是否可以申请耕地转宅基地,具体流程还请给予指示,
希望各个管理部分给予支持,帮助
谢谢
新郑市龙湖镇王许村村民 王建
联系方式 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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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管理员
心动行动 发表于 2013-10-11 07: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各位领导, 几天前我曾就 宅基地申请问题进行了咨询, 其中同一帖子在不同的论坛板块以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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