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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举报河南康君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利用qq群推荐炒股软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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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15:31: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投诉举报对象:

公司名称:河南康君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2号楼18层1803号
 公司法人:韩飞
 开业时间:2013年06月19日
 注册号:410*******78339
 登记机关: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万元
 目前状态:正常经营
  收款人:刘世鑫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 6228 4807 1819 7714 675

二、投诉举报请求:

1、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公司—河南康君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捏造事实,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虚假转帐单,给消费者造成假象,恶意欺骗消费者。

2、非法经营,扰乱证券市场,没有取得相关资质却推荐股票。

3、请求对被举报公司在工商部门做预警处理,防止恶意变更、注销。请求冻结被举报公司帐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物。

4、请求责令河南康君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将所骗的钱财尽快一次性全额退还给受骗者,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赔偿。

三、受骗经过
我于2013年5月左右被拉进群,在群里,群主千惠天天大吹特吹他们公司如何有实力,说他们有专业的分析师,有可靠的内幕消息,每次开盘前都会提示很多股票,一只股票就能赚15~30%,还吹嘘他们的售后服务是如何如何的好,信誓旦旦地保证只要我成为他们的会员,一定让你赚到钱。群里天天有人上传涨停截图,并时不时地上传用户交割单截图,说某某某、某某某一天之内进账多少,其中有一人在短短的时间内赚了多少万元!他们还通过在群里安排了好几个托主动联系了我,说她们本人也是他们公司客户,短短数个月之类赚了多少多少钱之类的话,极力邀请我加入他们一起赚钱,于是本人在2013年7月26号14点13分通过农业银行转给他们16800元,转过后有一个客服QQ加我,通过QQ给我传了一个“智赢”的软件让安装,然后就给我第一只股票,可推荐的头一两支股票就都以亏损通知出仓。我问他们怎么回事,他们说我买的是低版本的,要升级成他们的专家版才有好票提供,于是他们还一再诱导让我还让我转钱升级更高的版本,可我看着他们每隔几天提供的票还是让我大亏,后来结合各方面信息才意识到自己原来上当受骗了,他们根本就是一家骗子公司,近段时间一直联系他们客服人员,他们以各种借口予以推脱,目前已经采取不接电话,关机,QQ信息不回复等各种方式予以逃避。

现在,我再次举报河南康君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捏造事实、虚假宣传、偷税漏税、非法经营等行为。详列如下:

(1) 欺诈消费者,非法经营,擅自离开注册地址办公:该公司以能为股民推荐股票,用户享有买卖点提示,稳步获利为诱饵,骗取广大股们每年的信息服务费,进行非法获利,受骗上当的股民达数千人,并且还不断有股民上当受骗。
(2) 金融诈骗:采用非法经营手段,以占有股民的钱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骗取大量股民的大额钱财。足以够成诈骗罪!
(3) 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在没有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和《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情况下,非法向股民推荐股票。
(4) 偷税漏税:骗取广大股民数千万却从不提供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5) 财务税收造假:《公司法》规定公司收入支出必须使用对公账号。他们骗取钱财所使用的都是私人账户。
(6) 他们销售的光盘或软件没有软件执行标准,没有发行许可号,没有条形码,属于三无产品。

骗子群:千惠实战交流群号:187381980; 331682312;

他们公司托的QQ号(追梦):1850508070  ,QQ号(回忆的感觉)455745147

骗子客服千惠QQ号:2012151818  ;小刘QQ号:657322053 ,赵客服Q号982696178

他们的联系电话:18*******00;18*******05;注册工商信息时所留电话:13*******89

他们的网址为:;网站上的客服电话为:18*******68;

真诚地恳请河南省证监局、郑州市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河南康君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凭借虚假宣传提供非法荐股服务,欺诈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营等恶性犯罪行为,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责令河南康君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所骗款项,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补偿。我已收集银行汇款单、聊天记录等为证,非常感谢!!!

联系人:周女士  QQ:275608738   电话: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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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9-30 15:33:08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协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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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9-30 15:33:39 |只看该作者
我非常需要大家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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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9-30 16:02:3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河南康君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我分局将进行调查,调查处理情况会及时予以回复。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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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0-8 09:28:11 |只看该作者
一、 投诉举报对象:
  公司名称: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26号北晨公寓A座6层608号附:骗子公司相关信息
  公司名称: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39号4号楼1单元25层2502号
  公司法人:陈国永
  开业时间:2012年12月29日
  注册号:410*******35212
  登记机关:郑州工商局金水分局
  登记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万元
  目前状态:正常经营


  收款人:常卉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帐号:6228480718*******71
  今天在网上一搜才知道和证实了自己真的上当了,这是我孩子的奶粉钱,想着多攒点奶粉钱,就相信了群主“筱筱”的谎言!对着骗子讲真诚!!!当我被踢出群时才意识到被骗!!



  骗子筱筱群号210570522。274539672

  筱筱Q号525195127。

  客服Q号1810612211。

  筱筱手机号13*******45

  二、投诉举报请求:
  1、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所在的公司虚假宣传,捏造事实,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给消费者造成假象,恶意欺骗消费者。被举报公司及有关人员涉嫌骗取巨大数额钱财。
  2、非法经营,没有取得相关资质却推荐股票。涉嫌非法私募,扰乱证券市场。
  3、追究其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4、请求对被举报公司在工商部门做预警处理,防止恶意变更、注销。请求冻结被举报公司帐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物
  5、请求责令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将所骗的钱财尽快一次性全额退还给受骗者,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补偿。

  三、受骗经过:
  2013年6月10日,正在上网的我无意中被一个网名叫“筱筱”的人拉进了一个QQ群,还说群里有免费的大盘分析和推票实力验证。想着利用工作的空闲时间学学炒股,给孩子赚点奶粉钱,加入这样的群,学习学习炒股知识也好,于是没多加考虑就加了进去。进得群里,只见群主筱筱每天上午开盘之前都要提示大约5、6支股票,看到确实有一些股票涨势很好,心想这个公司好有实力呀,要是自己跟着提示买进了,岂不是也赚大钱了?筱筱还说要是成为他们的用户的话,更有专门的用户票,即内部票,会让你提前布局,保证有稳定的收益。怎么成为他们的用户呢?那就是花19800元买一款他们推荐的炒股软件。筱筱说他们卖的是软件加服务,成为用户的话会短信提示买卖点,一听,觉得这样不仅可以保证可观的收益,还可以节约更多的时间做别的事,不免有些心动。7月23日有个网名叫小米袋的QQ347190603(他们的托,后来才知道的)
  ?小米袋? (347190603) 11:10:34 谈好我一个个给你们说。,原价19800元的软件现在打七折只要14000元,劝我要买就赶紧,别错过了机会。于是鬼迷心窍的去汇了款。付款后客服给她传真了一份协议,然后给安装了一款炒股软件。满怀期待,谁知对方却我从群里踢了出来,说是怕别人追着我要票,怕她泄漏票。而先前信誓旦旦的承诺统统变成了谎言:给的软件很垃圾,里面功能很多不能用,根本不能用来参考购买股票;手机短信发的净是一些类似垃圾短信样的东西,一点参考价值都没有;

  真诚地恳请郑州市工商局、金水分局,工商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凭借虚假宣传提供非法荐股服务,欺诈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营等恶性犯罪行为,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责令郑州鑫之成科技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所骗款项,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补偿。
  举报人:广东黄女士,QQ27667004,电话: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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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10-8 09:37:36 |只看该作者
工商行政管理局,希望你们认真对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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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10-8 17:02:08 |只看该作者
河南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请您们认真对待,并给我们一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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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10-15 16:43:5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举报的“举报河南康君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问题。
    依照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我局2013年9月10日下午安排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注册地址:农业路72号2号楼18层1803号进行实地核查,经查:该房屋现在已经是一间空房、房间门口的牌子“河南康君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中的“康君”两个字已经被去掉了,现该公司已经不在注册地经营并拍照取证。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0号 “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 (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八条、“投资者在购买“荐股软件”和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应当询问相关机构或者个人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也可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网址:)进行查询核实,防止上当受骗。发现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之规定,建议你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如果您认为此类公司涉嫌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你举报该公司涉嫌诈骗,涉嫌非法经营罪以及封存银行账户等(不涉及工商职责的内容)情况,已超出工商职权,建议你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并咨询当地律师,寻找合理有效渠道进行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尽快挽回自己的损失。举报内容如不涉及工商职责的提问将不予答复,请你谅解。
    我局将对该公司涉嫌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进行处理。
    在此,告诫广大网友:请不要随意相信QQ、飞信、微信、微博等交友平台及网站涉及“荐股软件”的信息,谨记: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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