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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利益谁来保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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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0-9 14:23: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下派

金水区

处理时间

2013-10-9 17:22

举报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本人王晶晶于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9月7日,就职于河南省博宇实业有限公司,属于办公室后勤人员,在上班期间公司未按«劳动法»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相关保险。根据«劳动法»第7条、10条、82条规定,河南省博宇实业有限公司违反本法规定不与我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我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由于公司将所有能证明我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收回,致使我无法直接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请相关部门核查,十分感谢!

被举报信息:

公司:河南省博宇实业有限公司,联系人:罗俊杰  

电话:15*******99/13*******87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健康路东、优胜北路北上都国际2单元161610

举报人信息:

联系人:王晶晶   电话:15*******75



下派到:
1. 金水区人社局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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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0-9 17:02:58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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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10-9 17:15:46 |只看该作者
已转金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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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3-10-9 17:22:44 |只看该作者
下派到  金水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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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0-10 10:28:46 |只看该作者
郑州法制办 发表于 2013-10-9 17: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已转郑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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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还没人联系啊?都一个月了,实在是快耗不起了,请法制办主持公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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