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城乡规划局3月25号回复,一个月过去了,不知道立案查处结果如何,请回复
一、案件基本情况
该网友所反映的立体车库位于金城街南侧、紫荆山路西侧、康城棕榈泉小区内,由河南省康城置业有限公司所建,所使用土地为国有土地。
2012年3月16日,我局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到现场检查。河南省康城置业有限公司不能提供其所建立体车库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是据该公司提供的总平面图显示,现立体车库所建位置不是绿地,该位置规划为立体车库。该立体车库符合规划要求。
二、处理意见
依据行政处罚法,拟立案查处。
郑州城乡规划局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