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荥阳市教育体育局组织教师在万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团购商品房,均价每平方1680元,的每人预交房款捌万元,地址在三公路第六小学对面。可是,一直到2013年春季才开始动工,2013年5月,万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又让每户交全房款的百分之九十(包含预交房款捌万元)、车库煤棚的百分之五十,而且万业房地产开发公司违约每平方多收600元。教师们考虑物价上涨因素,愉快将房款的百分之九十、车库煤棚的百分之五十交齐。谁知,在房没有交钥匙,车库没有盖的情况下,万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又通知将剩余部分交完,否则退房。我们老师不知道,为什么在习总书记的领导下还有这样的霸王条款?为什么不让我们分期付款?虽然,我们老师无权、无钱,但也不能这样任人宰割,请上级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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