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你们7月份的回复:
关于经适房补差价问题,因为目前房屋实测面积证明尚未出具,没有房产证的业主暂时还不能补交差价。我局正在积极协调和沟通,争取让无房产证业主的补交差价工作尽快开始。
关于补交差价比例问题,摇号制时期差价按照10%或20%补缴。轮候制按照30%,2012年9月1日后取得资格证编号的轮候制报名家庭,按照市场评估价与购房价价差的70%缴纳。
以及你们网站的信息:现行的差价款补缴标准执行至2014年12月31日。届时,经济适用住房差价款补缴标准按照新的规定标准执行。 请问:我是2009年左右摇号取得购房资格的,资格证已经上交了,是按照20%补缴差价吗?我房子贷款中,房本还没下来,能补缴差价吗?因为政府的原因不能补缴的话要等到明年年底吗?补缴后房本性质是什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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