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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经适房补差价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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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2-3 10:05: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3-12-10 15:47

看到你们7月份的回复:
       关于经适房补差价问题,因为目前房屋实测面积证明尚未出具,没有房产证的业主暂时还不能补交差价。我局正在积极协调和沟通,争取让无房产证业主的补交差价工作尽快开始。
       关于补交差价比例问题,摇号制时期差价按照10%或20%补缴。轮候制按照30%,2012年9月1日后取得资格证编号的轮候制报名家庭,按照市场评估价与购房价价差的70%缴纳。

以及你们网站的信息:现行的差价款补缴标准执行至2014年12月31日。届时,经济适用住房差价款补缴标准按照新的规定标准执行。

请问:我是2009年左右摇号取得购房资格的,资格证已经上交了,是按照20%补缴差价吗?我房子贷款中,房本还没下来,能补缴差价吗?因为政府的原因不能补缴的话要等到明年年底吗?补缴后房本性质是什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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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12-3 14:31:2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了解,全额补差,一是必须已取得经适房的房本;二是如果没有解押也可以补交差价,但是换不成商品房的房本。
       根据您的情况,2009年取得资格证的补缴差价是20%或30%,具体标准要看您取得资格证的日期。因为价格核算工作在各区房管局,您可以到所在区房管局咨询。只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自愿补缴差价款,均可按原来规定标准执行。
       如果您已有经适房房本,补缴差价后取得房屋完全产权,变为商品房。如还有疑问请您拔打保障办咨询电话:6788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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