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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不按照合同进行交房,还不认同调解该如何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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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2-21 22:40: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4-1-9 11:16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在2013年1月6日与郑州深信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2013年4月30日交付。开发商于2013年9月26日发出书面收房通知。收房时业主要求出示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必备的资质证明文件,开发商以商业机密为由拒不出示。我们业主八人前往郑州市房管局投诉开发商后房管局出具编号为2013001的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调解具结书。调解达成内容为:1、开发商未达到交房条件;2、开发商达到交房条件后再交房;3、自合同约定交房日期至实际交房日期计算逾期交房违约金。在和开发商工作人员协商时仍一口咬定该项目是符合房管局要求的,出示该调解书时,开发商工作人员口出“房管局都是一帮¥¥,他们知道个屁。”于此概不认同。

调解后未见开发商有明显举动推进房屋交付事项,现在就逾期交房陷入僵局。本人房屋户型与合同约定户型不符一事,开发商业已承认,以不影响入住为由概不协商。相关负责人一再扬言可以到法院上诉解决。


问:

此事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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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12-23 10:18:4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并已安排工作人员调查了解,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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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12-23 15:12:4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了解,您因菁英雅居项目交付使用问题于2013年10月10日向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提出调解申请。目前已调解完毕,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为:
       1、菁英雅居项目目前未达到《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交付使用标准;
       2、郑州深信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在菁英雅居项目达到交付使用标准后再向购房人交房;
       3、郑州深信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购房人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时间由合同约定交房日期计算到实际交付使用日期。
       调解具结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经调解机构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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