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工作人员询问该小区物业公司得到回复:14号楼1单元303户于2013年供暖期间,发现主卧外墙暖气漏水,物业公司现场查看后,联系施工单位进行协商维修,12月15日左右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将家中所有暖气管道上抬,原有地板下管道废除,重新进行明管安装,现场业主妻子同意该方案,说晚上与丈夫商量后回复物业。但一直没有进行回复意见。20日,楼下业主发现客厅墙体渗水,配电盒进水无法用电,经物业公司人员现场查看后确定楼上暖气漏水所致。物业管理处经理约303业主、203业主进行了商谈,203业主要求303停止使用暖气,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303业主要求物业管理处对管道进行更换,并要在原来的基础上加装暖气片以保证供暖要求。物业管理处同意联系开发单位对暖气管道进行更改,费用无须业主承担,但是不同意在原有暖气片的基础上增加暖气片。该事情无结果。203业主要求303业主不得再次对其房屋进行侵害。
针对此事,我物业管理处会尽力做通203户业主的思想工作,然后约203业主和303业主进行了商谈;协商成功后及时给予303业主进行维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