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投诉的是京广路长江路“长江一号”在无商品房预售证的情况下公开预售房子,视买房人的利益不存在,蔑视法律,这种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扰乱了社会秩序,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我是“长江一号”B组7号楼的“准业主”,长江一号B组在2013年11月30号开盘,开盘的场面还是相当火爆。当叫到我的号准备进入选房区时,售楼部的置业顾问杨某某已经火箭地将我从门口拉到了选房牌子前,并迅速地摘下一个牌子贴我的选房单子上,然后交给其他工作人员让我去办其他手续,办完全部手续后,疑惑为什么没有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只有一个他们内部的购房协议。这时才得知开发商根本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在预售房子前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所以当时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们开盘时是有商品房预售证。因为没有商品房预售证,我与售楼部多次协商,要求退还他们让我交的所谓的“诚意金”两万元,但他们的态度非常强硬,蛮横,并说你随便投诉,我们不怕。无奈之下,我们只能求助房管局出面,维护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还我们一个公道。电话1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