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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汇之创科技有限公司非法荐股欺骗百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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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4 23:08: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公安局

等待时间

18214小时:0分钟

一、 举报对象:
  公司名称:  郑州汇之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2号楼26层2612号
  注册号:    410*******21859
  企业法人:  朱广龙
  登记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机关: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成立日期:  2012-10-26
  注册资本:  50(万元)

    户名:       郑州汇之创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       7604015*******714
    开户行:     浦发银行健康路支行   
    收款人:   葛超男(财务总监)

  账号:
6228480718*******74(中国农业银行)

  

  QQ号:1725168760 网名叫笑-笑
  QQ号:270971272 网名叫分析-牛庄主

  QQ号:131949642 高陵宇 1050183751 槿汐  783209445 783209445 这几个个应该是拖
  QQ群:336194123 【笑笑】实战vip交流群  骗子的手机号码是:15*******07,15*******80  


15*******07机主叫:翟永鹏 身份证号码:410104********0037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骗子的电话有很多:如0371-56606876  0371-65718493
         骗子公司还有一个手机号码是使用河南省职业技术学校担保办理的
        朱广龙 身份证号:410221********8038  河南省开封市杞县
        朱广龙手机号码:18*******98(已暂停服务)座机:0371-53798716
     在这里为了给骗子保留最后一点隐私对身份证号码的出身年月日以*代替


     请大家注意了,如果有QQ名为"真真“,”真真交流群888C^_^ ”,“分析-牛庄庄” , 操盘指导007“,“笑笑”等等上面提到过的网名请大家都不要相信,全是骗子


注册地址为: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2号楼26层2612号
办公地址为: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农科路金城国际2号楼803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七街交叉口省汇中心B座等地
骗子公司的注册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不符合,恳请郑州工商局给出情况说明,年审时为什么会通过,
  受骗经过
2013年11月底,正在上网的我无意中被一个网名叫“笑笑”的人拉进了一个群号为147337698的股票交流群。在群里,群主“笑笑”  大吹特吹他们公司如何有实力,说他们有专业的分析师,有可靠的内幕消息,每次开盘前都会提示很多股票,一只股票就能赚15~30%,还吹嘘他们的售后服务是如何如何的好,信誓旦旦地保证只要我成为他们的会员,一定让我们赚到钱。群里天天有人上传涨停截图,并时不时地上传用户交割单截图,说某某某、某某某一天之内进账多少,其中有一人在短短的时间内赚了50%!怎样才能成为他们的会员呢?那就是花19800元跟着她们操作,免费提供软件,直接告诉你买卖点。他们吹嘘说,软件不仅能大大提高你的成功率,而且更重要的是,一旦成为他们的客户,他们免费送两个月的服务,到时候自己只要跟着操作就可以了,并且还说他们一共有30000多的客户(现在想想骗了30000多的客户那这些骗子是骗了多少钱啊,真该千刀万剐)。群里的“托”(后来才知道)针对我半信半疑的心理,故意加我私聊,说他们也是自己炒亏损了不少,跟着他们买放心些,会告诉你什么时候进什么时候出,也让他们发了截图,才放心地买下。“托”的一席话让我彻底放松了警惕,于是于2013的12月中旬汇了39800元,刚开始给了几个票,赚的很少,然后在问他们有没有票,就说现在行情不好,看情况,之后就有他们的托又来加我,说他办的是59800的套餐,分析师每天都给他停版的股票,然后就信了他们又补了20000升级他们的59800的会员,并且还说会在送我半年服务,合计服务20个月。到再起他们分析师给的股票一直跌,每次问他们分析师,都坦诚说放心肯定会涨的,到现在我的股票跌了一万多,但是他们老师还是坚信说会涨,追问他们:你们不是保证让我赚到钱吗?为什么让我亏了?我明天再买什么?对方说目前股市行情不好,让我放心持有不会让我盲目割肉的,不要着急,跟着他们做绝对挣钱的,即使这次亏了,下次保证给你赚10万回来!

   所涉罪行:
    其罪一:涉嫌欺诈顾客钱财:捏造事实、虚假宣传,制作虚假交割单,利用群里的冒充成他们的客户的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一人扮演不同角色,几个托同时对被他们拉进群的股民游说,夸奖他们的软件如何好,自己买了之后赚了很多钱!然后怂恿鼓动股民购买他们的软件,骗取股民信任后,恶意欺诈股民的巨额钱财,他们已经涉嫌构成欺诈顾客。

   其罪二:涉嫌价格欺诈:《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你们的软件或光盘成本价就数百元,经过你们夸大功能,虚假宣传后却卖数千元,甚至数万元。经常利用周末、月末、节前布局金股、强势股,目前是团购优惠价等虚假促销手段忽悠消费者上当购买,已经构成价格欺诈。
    其罪三:涉嫌偷税漏税和财务税收造假:《公司法》规定公司营业收入没有使用公司对公账户,他们骗取钱财所使用的都是私人账户(所谓的财务总监)。骗取广大股民数千万却从不提供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其罪四:涉嫌非法经营、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在没有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和《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情况下,非法向股民推荐股票。即使取得相关资质,证监会和证券法是明文禁止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虚假承诺,保证收益,内幕消息股,他们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他们擅自搬离注册地址办公,《公司法》规定禁止注册公司擅自离开注册地址办公,他们不但擅自离开,并且连工商所也找不到他们的下落。他们的软件没有执行国家软件标准,没有发行许可证,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及产品条形码,属于侵权的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属于非法销售,牟取暴利,涉嫌超范围经营、非法经营。

   其罪五:涉嫌金融诈骗和合同诈骗:采用非法经营手段,以占有股民的钱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股民大额钱财,足以构成金融诈骗罪;另外他们涉嫌合同欺诈,消费者是在被欺骗和不知情,隐瞒和捏造事实的前提下购买的软件,再签订的合同、协议、订购单。并且协议上的条款同购买之前的说辞严重不符,且要求款项打至私人账户,根据《合同法》,所订立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五、投诉举报诉求:

    1、请求各局、部、委依法查处被举报公司捏造事实、虚假宣传、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恶意欺骗顾客、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其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2、请求工商部门对被举报公司做预警处理,锁死其工商账号,防止恶意变更、注销。

3、请求警方冻结被举报公司的银行收款帐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物。

4、请求监管部门勒令被举报公司将所骗的钱财尽快一次性全额退还给受骗者,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赔偿。

5、请求电视台及各界媒体专题报道大量股票骗子公司残酷血腥骗取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新闻栏目。

  真诚地恳请河南省证监局、郑州市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郑州汇之创科技有限公司凭借虚假宣传提供非法荐股服务,欺诈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营等恶性犯罪行为,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责令郑州汇之创技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所骗款项,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赔偿。


投诉人QQ:363681853  电话: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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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5 12:06:24 |只看该作者
呼吁有关部门坚决铲除以软件为基础诈骗团伙,树立良好的郑州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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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5 12:09:0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希望郑州政府部门严肃重视郑州大量注册公司利用销售炒股软件欺诈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恶性犯罪行为,极力维护郑州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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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1-5 12:10:1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各位亲爱的网友:一伙恶劣的股票骗子骗走本人9万余元购房首付款!骗子全为虚假信息,破案几乎终止!走投无路,几欲轻生!热切恳求网友伸出关爱援助之手!去听听骗子声音asdL2J多多提供线索!多多转发!不胜感激!对提供有效线索者,本人愿拿出追回款的10%作为酬谢!线索提供QQ252997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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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1-6 22:57:38 |只看该作者
请求管理员删了此贴,此事有误解,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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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1-7 16:53:04 |只看该作者
这里面鱼龙混杂,啥人都有,好多还是记者卧底,太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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