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白寨镇白寨煤矿原职工群体,反映新密市白寨镇政府以政府名义集资拖欠不付一事。1994年到1999年,我们一直在新密市白寨镇白寨煤矿工作,该矿系镇政府镇办煤矿,煤矿法人长期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1998年,由于煤炭形势不好,该矿经营困难,在此情况下,该矿以镇政府名义、并由镇政府出面担保,要求该矿全体干部、后勤人员每人集资至少1—3万元,多者不限,并以月息3分作为回报,不集资者,一律下岗。迫于生计, 煤矿全体干部、后勤人员均按要求集资,多的有拿10多万,少的也在1万之上。该矿于1999年停产,该矿干部及后勤人员同时下岗,不但集资款未予兑现,还欠数月工资。后该矿又转并入高庄煤矿(镇办煤矿),其后煤炭形势趋于好转,在足够盈利情况下,镇政府将该矿采矿证等合法手续转让,所得款项达800余万元,为镇政府所用。当时,该款项足够偿还外债及集资款,但镇政府迟迟未主动支付集资款。1999年以来,该矿集资人员多次向镇政府讨要集资款,镇政府迟迟未兑现。期间,一部分人通过个人关系或拿回全部集资款或部分集资款。直到2005年以后,迫于集资人员反复讨要、向上级部门反映的压力,镇政府开始答应每年偿还10%-20%工资欠款、先期偿还20%集资款。此时,由于少数人在外地打工,没有得到领取集资款的通知,因此,我们这些人集资款分文未取。此后,我们几个人每年反复去讨要,镇政府一直一拖再拖,今推明、明推后,至今分文未还。在此,强烈要求镇政府兑现集资款及拖欠的工资,并按法定利息给予补偿。 新密市白寨镇白寨煤矿原职工群体电话:13*******97 1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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