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郑州市金水区博颂路的一个小区,我是在2007年买的二手房(房子是99年的),属顶层,共7层,我的各项费用都是交齐的,包括四千多元的房屋维修基金。现在是逢雨必漏,而且是大面积的漏雨。一直与物业交涉,得到的回答是,房屋维修基金很难申请,要不就说,你们小区交维修基金的不多,要不你自己出钱维修。(我认为顶层是属于大家的共有面积,房屋的顶层出现漏雨,就是用大家的房屋维修基金来修的,为什么要我自己出钱来修?前提是我已经交过四千多元的房屋维修基金啦。)后来我又去东区房管局询问得到的答案是:你可以申请自己的维修基金来修。我认为:我自己的维修基金它也是我自己的钱啊,更何况是顶层,属于大家的共有面积,让我自己用我自己的维修基金来修,不合理。现在只想找政府的有关部门来帮我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