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经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超市所经营的食品质量,必须由法定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抽样检测,并出具检测结果,才能判定其是否为假冒伪食品。今年以来,我局对我市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所经营的食品(包括散装大米)进行了抽样检测,没有发现不合格大米。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对于消费中出现的问题,您可携带购物小票等材料到我单位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反映问题。投诉中心电话:62853315,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26号。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