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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所反映的龙湖镇梅山村 y062与y015 交汇处往南 道路指示牌快掉下来了存在安全隐患。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三条“县道的日常养护由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规定,龙湖镇Y062小段线与Y015梅寺线交叉路口的道路交通标志牌的设置、安装、养护应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 -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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