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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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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五南社区故意刁难办事群众大事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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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2-26 15:02: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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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78小时:27分钟

        我朋友从2013年10月17日接社区电话通知低收入家庭年审,到2014年2月26日止,已经四个多月。无任何进展,心通桥已成心痛桥。大事记如下:

2013年10月17日接社区电话通知低收入家庭年审。


2013年10月25日 第一次去社区,社区干部说“明天蔡红书记来视察,下周再来吧”没有接材料。

2013年10月28日 第二次去社区,社区干部说“你可以给户口迁走吗” 没有接材料。


2013年11月7日  第三次去社区,接了资料,说帮忙给我递上去。后打电话说:按二七区要求,这个不能递;并要求我必须到单位财务上给单位所有人员的工资单前6个月的拿出来复印。

2013年11月14日,第四次去社区,按社区要求写保证书。


2013年11月15日,社区说材料不行,材料上的电话是外地手机,打不通,我问打了没有,她说长途谁给出费用。


2013年11月15日,第一次在心通桥给朋友投诉。(链结:thread-1305326-1-1.html

2013年11月20日,第五次去社区,在五里堡街道办干部与社区书记的协调下,答应在心痛桥上写一个满意就给办理。

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12日近一个月时间没有人通知如何办理。只能一次次的给社区、街办、二七区民政局打电话。


2013年12月13日,第六次去社区,邀请街道办与社区开部入户调查。


2013年12月18日,打电话问怎么样了,社区让给朋友与邻居证明材料送过去。


2013年12月19日,第七次去社区,按社区与领导要求,我把三位朋友与邻居证明材料全部交给社区。并给当初的协调的街道办干部发了短信,没有人回复。


2013年12月31日,给二七区民政局(037168833171)打电话问我的年审材料是否收到,答复没有收到,转问五南社区,回答是忙,还没有整理递交,又是元旦前一天没有时间,等过了元旦再说。


        2014年1月2日,先给五里堡街办民政专员打电话,回答是五南社区不报,我也不能找人家要,给五南社区打电话,说今天上班第一天,一会儿按排一下,有事再打电话。


        2014年1月3日,给五南社区打电话,说证明材料齐全,但收入证明要与街办领导商量。


        2014年1月7日,给五南社区去电话,说街办没有回消息。给街办联系说没有收到材料。


        2014年1月8日下午,给社区打电话,让我再开证明,要求证明要必须有每月多少钱。


        2014年1月15日下午,给社区打电话,社区让去填写表格。
        2014年1月20日,第八次去社区,按社区要求去填写表格。
        2014年1月21日,社区打电话让送二张像片。


        2014年1月23日,第九次去社区,按社区要求送二张像片。但又被要求写什么《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诚信承诺及查询授权声明》


2014年1月24日,第二次投诉 (链结:thread-1315854-1-1.html


2014年1月28日,郑州心通桥信息日报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二七区处理。(链结:article-9367-1.html


2014年1月29日,五里堡街道办以维护社区为准,公然诽谤与诬蔑办事群众,并得出结论:综上所诉,申请人完全不符合低收入申请条件


2014年2月7日,五里堡街道办又推翻2014年1月29日自己的结论,说办事群众没有提交资料。



2014年2月12日,五里堡街道又重申了办事群众没有提交资料,正在极积沟通。



       以下是五里堡街道的神回复:


五里堡街道办发表于 2013-11-21 09:15:52 回复

(链结:thread-1305326-1-1.html

网友您好,看到您反映的情况后,立即引起五里堡街道党工委的高度重视。首先街道党工委对五南社区受理此事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随后,街道派专人进行督办此事,并对郑劲松同志审报低收入的材料进行了进一步审核,经了解,因其本人属于无固定单位人员,房屋已拆迁,户籍在我社区,但不在我辖区居住,社区将按照有关低收入年审程序,让郑劲松同志到现居住地社区出具收入证明,等手续齐全后,社区会尽快给予办理,当事人也表示会配合社区提供相关证明。同时社区工作人员自我检讨查找不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意识,以便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五里堡街道办 2014-1-29 10:53回复如下:
        链结:(thread-1315854-1-1.html

    投诉人系五里堡辖区居民,户籍地二七区建设路46号楼附19号,因房子拆迁现居住在管城区黄家门3号楼。


    根据新通桥上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并不真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郑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实施办法(试行)》 的有关规定,投诉人申请低收入应有居住地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因投诉人提供材料虚假,居住地拒绝盖章。


    网友回答:2013年10月,社区张玉霞通知低收入年审。当时明确知之没有单位,社区让找个单位,所以找朋友提供单位证明。当居住地社区也盖章。10月25日,10月28日,去五南社区已经给过了!

    二、按照低收入申请的流程,经与其约定于2013年12月13日由五里堡办事处民政科同志与社区专干一起到投诉人居住地进行入户调查,但调查时投诉人和爱人均不在家,经询问邻居也不了解他的详细情况。

    网友回答:2013年12月13日,民政科同志与社区专干入户调查,当时家人全部在家,没有询问任何邻居,如有询问邻居请提供姓名核实。也可请上一级政府机关核实入户调查是否找邻居询问。

    三、五里堡南社区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积极的为投诉人办理各项手续,但部分资料需要本人提供,但自接到投诉人低收入申请至今投诉人未提供收入证明,居住地所属社区也未出具有关他本人收入证明的任何材料。

    网友回答:按街办高主任要求,提供二位邻居与三个朋友证明材料,共五个的证明。有图为证!

    四、按照郑州市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所有低收入家庭必须填写《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诚信承诺及查询授权声明》,社区于2014年1月23日通知其填写,他本人拒填。

    网友回答:2014年1月23号送材料去,张玉霞让我填写《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诚信承诺及查询授权声明》,需要本但签名,在不明白是年审还是重新申请的前提下,在社区张玉霞同意下,才没有填写。

    五、经社区调查,郑劲松名下注册有一家个体经营店,地址为二七区建设路46号楼附19号。主要经营服装,医药,箱包,布料,拉链,银饰等。

    网友回答:这是社区赤裸裸的诽谤与诬蔑,这个个体经营店,这是莫须有的,可以去工商所查询所有资料,这是社区在家里闭门造车的虚假信息,请社区与街办提供真实的,包括工商、税务等资料。

    五里堡街道办最后是:综上所诉,申请人完全不符合低收入申请条件。

201427日,五里堡街道办又推翻2014129日自己的结论,说投诉人没有提交资料。





   五里堡街道办 2014-2-7 18:14:29 回复是:
    链结:(thread-1316334-1-1.html)   
    网友您好:街道接到这个投诉后,高度重视,一直在积极协调中。但当事人截至目前未提供以下两项材料,所以一直没有办理。


    1、当事人郑劲松未提供有效的收入证明;


    2、按照郑州市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所有低收入家庭必须填写《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诚信承诺及查询授权声明》,但是当事人郑劲松本人至今未签字。


    目前,我们已与当事人沟通,让其尽快提供这两项材料,我们将尽快给予办理。20






     各位看客,看了上面的内容,你们有话要说吗?最后请直接面对问题,不要忽悠老百姓。不要赤裸裸的诽谤与诬蔑,关于个体经营店问题,必须说个明白,感谢在新年到来之际,不要给我一个虚假的信息,别让我白高兴!!

五里堡街道办 2014-2-12 16:02:48 回复
(链结:thread-1315964-1-1.html)

     网友您好:街道接到这个投诉后,高度重视,一直在积极协调中。但当事人截至目前未提供以下两项材料,所以一直没有办理。
    1
、当事人郑劲松未提供有效的收入证明;
    2
、按照郑州市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所有低收入家庭必须填写《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诚信承诺及查询授权声明》,但是当事人郑劲松本人至今未签字。
   
目前,我们已与当事人沟通,让其尽快提供这两项材料,我们将尽快给予办理。

可是沟通的人在那儿?赤裸裸的诽谤与诬蔑我有个体经营店问题,请给我个回复!一个党政机关不能随随便便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诽谤与诬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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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7 08:36:01 |只看该作者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究竟是如何,贫僧想知道。中央开两会,二区两回答。建议搞明白,该办尽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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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7 09:19:37 |只看该作者
真是五难社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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