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现将您反映的中电观澜苑收费问题答复如下:
经新郑市物价检查所调查,郑州中电观澜苑小区是由郑州中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住楼,小区一期共有房 源300套,其中,团购房的代建房286套。该楼盘位于新郑市龙湖镇,原土地所有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二十七研究所。在征地过程中,开发商与原土地所有人达成团购协议,即原土地所有人所属职工购房享受团购价,并可优先选房购房。开发商于2013年5月先与团购业主签订《商品房代建合同》,然后又在2014年3月初与团购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商品房代建合同》第二条约定:“此次代建房源单价不包括维修基金、测量费、房屋契税、印花税、燃气初装费以及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工本费等,这些费用按国家相关规定由甲方另行支付。”
感谢网友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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