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将全体业主公共广场违法建设收费停车场。
山顶物业将1,2号楼前广场,7,8号楼后广场,建设收费停车场,并外包给景驰物业强行收费。收费为白天5块,晚上10块,一天就要15元,一月就450元,对业主优惠为包月300元。根据规划局查询规划图,该广场位于道路红线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广场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用,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第一条中一的第10条规定,:山顶物业不得占用本物业公共部分、公共设施设备或改变起功能。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没有规定地面停车收费的内容,山顶物业无权单方面提出收费。
二、 违规将人防工程修改为停车位并出售。
位于福彩路1号的御鑫城小区,地下室为人防工程,有人防工程的标识牌,山顶房地产与部分业主签订的车位销售合同,经房管局查询,该地下车位没有产权证。若干年后御鑫城小区再次进行拆迁改造、重建,各位业主或各位业主的后代没有车位产权证,车位面积对应的征地补偿款将一分钱都拿不到。在与山顶房地产相关人员交涉时我们发现,对方并无为大家办理产权证的意思,且准备在车位销售完毕后撤离并分流其公司员工,之后大家再想办理产权证恐怕更是难上加难,人去楼空,还找谁去办理?
地下车位价格销售混乱,只开具收据,不提供发票。对外公布价格为一次性十五万,对关系户销售价格为十三万。目前地下车位租金为2500元一年,如果你将十五万元办理余额宝,每年的收益为9000元,足够你支付3年多车位租金。
三、 拒不赔偿广大业主房产证违约金
御鑫城小区一期1#2#3#5#于2010年10月左右交房,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在商品房交付使用360天内(2011年10月前)办理产权机构登记,超过期限,开发商需要业主支付0.1% 的违约金,而开发商到2013年6月25日才开始在郑州房管局登记,居然拒不赔偿广大业主违约金
四、 小区物业管理混乱
1,2013年以来已经有不少业主在小区丢失电动车电池。
2,小区门禁系统,绝大部分时间故障
3,电梯保养不及时,电梯经常带病工作
4,将物业用房和社区用房出租,未公示相关收入
5,部分业主房屋质量问题,不予以维修。2号楼地下室井漏水,裂缝等
6,二期房产证办理缓慢
7,违法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服务3年多没有公示收支账目
8,小区宽带和水站先后跑路,业主损失惨重
补充内容 (2014-3-10 18:28):
吴书记,关心关心广大群众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