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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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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记者关注政府行政 是为民服务还是暴力执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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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3-12 19:46: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福华街街道办事处

处理时间

2014-9-1 10:09

   针对此次二七区苗圃花园社区拆除违章建筑一事表示赞同和支持,但希望政府职能部门分情况而定,而不是一竿子打死。违章建筑里有一部分是困难居民的房屋,不完全属于违章建筑。只是阳台外扩了一些,没有占用他人和公用地方,而天然气和一户一表的水表都接好在外边已有好几年。没有影响交通和美观,困难居民只是想生活便利一些没有给政府添麻烦。不像是其中大部分是随便“圈地为私”占用的是公用土地。有的还租出去盈利做一些违法勾当,这类违章要坚决查处和拆除,对于那些确实是辖区困难群众没有影响到公用土地和美观的可以酌情照顾。据了解从苗圃假山以南至75号院违章建筑多达几百处之多。望政府部门全部了解酌情处理。我是市民记者,我将联合新华网,中原网,省内各大媒体对此事进行彻底持续关注。希望政府能秉公办事,也能为民服务,确实做到立法为公。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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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3-13 09:29:27 |只看该作者
关于该问题我办已受理并进一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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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3-13 12:54:5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谢谢。望政府部门真心做到体恤群众关注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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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3-14 09:53:4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朋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为保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大力改善社区环境,全面推进社区建设,2012年10月26日郑州市人大通过了《关于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决议》(郑人常 〔2012〕36号),要求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整治建设环境。随后郑州市成立了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并多次发文要求整治各县市区建成区及周边主次干道两侧的违法建设、城镇住宅小区内的私搭乱建和占压高压走廊、铁路沿线和影响河道防汛泄洪等基础设施区内的违法建设。
  福华街街道办事处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并联合市规划局、执法中队、嵩山路派出所等部门开展多次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自2012年10月份以来,共拆除违法建设340处,共计12135.5平方米,整治效果显著。但苗圃花园小区内的违法建设现象仍然突出,个别居民“圈地为私”,甚至有的居民还利用违建房去做一些违法勾当,严重影响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再者,这些违法建设室内多接有电线,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不仅影响小区整体规划的美观和协调,也给居民的出行造成不便。在这种情况下,我办决定自3月10日起在苗圃花园社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活动,此次活动的拆除重点是楼院内的彩板房和铁皮房。我们真诚希望各违建户能够自觉遵守城乡规划法律法规,顾全大局,着眼未来,积极配合此次整治行动,在限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积极承担起拆违的责任和义务,争做拆违的拥护者、参与者和配合者,为共建美好家园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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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3-16 07:48:50 |只看该作者
试问,如何去界定谁是困难人员谁不是呢?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固然要拆,但是不从事经营活动,就可以随意搭建,社区未来将如何去管理?希望楼主能够顾全大局。这一点全力支持苗圃社区拆除所有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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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3-16 20:31:55 |只看该作者
这位网友说的好,界定很简单,有钱人有几个会住在这样管理不善脏乱差的小区呢。真正经济条件好的话恐怕请人家来住人家也不会来吧。不说郑州市,就二七区15个乡镇办而言那个办事处管辖范围内的社区没有这类违章建筑,政府部门自己建的违章建筑又有多少。可以说是星罗满布,比比皆是。这类违建不管理的确不行,但是以点带面绝不是可取之法。这位网友有时间你可以去走访看一下。了解一下实际情况。我也支持政府拆除违章建筑。不管理绝对不行。但任何事情都要分情况而定。不然会引起反面效果。与政府关注民生解民忧大相径庭。如果政府部门真正能带头拆除自己的违章建筑。拿不出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没有合理解释的。没有公示给所有居民看的都是违建。怎能政务公开取信于民呢???不要让群众认为只许州官防火不能百姓点灯。作为市民记者我支持政府行为。政府行为就应该公开,公正。公平。贴近群众取信于民而不是自说自算。我说的只是封阳台而不是随意搭建。这类只是在人家门口既没有影响环境美观,也没有占用公用地方天然气和水表一户一表接好已有近7年。更没有安全隐患。如果属违章不安全。天然气和自来水公司就不会接。现在拆除的都是随意圈地为私的房屋。更有甚者租赁出去开棋牌室干违法勾当。你最好看清楚这位网友。此事我将关注到底。如有一点偏私媒体将全部曝光直上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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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3-16 20:53:37 |只看该作者
这位老干部,你是不是苗圃社区的居民,了解不了解实际情况我不清楚,我说的是站在一个客观现实的立场上去说的,作为市民记者,我说的很清楚,我表示支持和赞同,但任何事情都要分情况而定。这类事情不是以点带面只法可取。不说郑州市,就二七而言,15个乡镇100多个社区那个街道办管辖的社区没有此类违建。你有时间没事多去看看,再看看政府部门的违建有多少,不是一样租赁出去吗?所谓的建设规划许可证能拿出来吗?不要借机发难,草木皆兵、、、、、、政府部门如何体现关注民生,如何取信于民.不能让群众认为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吧。毛主席说过,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我说的这类都是封的阳台。已有好几年,天然气和水表一户一表接好在外。没有影响环境美观,没有占用公用地方,没有任何安全隐患。不像现在大部分都是随意搭建,圈地为私。甚至租赁盈利做一些违法勾当。所以我说要分情况而定。再有你说的困难人员很好界定,试问那个有钱人经济条件好的会住在这里。恐怕你请人家来人家也不会来吧。此时我将持续关注,政府如有一点对群众诉求不回应不当回事有任何偏私之处媒体部门将曝光直至上央视。我再次表明观点,苗圃违建确实严重,必须治理。我支持赞同。但希望政府部门能分情况而定,真正取信于民。不要伤了民心。造成群访事件发生。这位老干部你在职办事都是眉毛胡子一把抓吗????站着说话不腰疼可笑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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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4-5 10:54:51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那个老干部说的不错,如果家庭困难完全可以向社区申请低保等扶持待遇,难道住在苗圃小区的就证明是困难家庭?困难家庭就可以随意私搭乱建?如果没猜错那个在凉台外扩张的家庭就是你家吧?多么自私的掩饰啊。不能站在群众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就不要打着市民记者的幌子来招摇撞骗。穿着马甲也无法掩饰你的虚伪。所有私搭乱建都是不在规划范围内,都应拆除。只是时间先后顺序罢了。我也支持苗圃将私搭乱建彻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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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4-5 11:02:47 |只看该作者
如果因为政府拆除违章建筑而遭到群访,作为一个普通百姓,我愿站在政府一面为政府据理力争。如果某些人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还打着不伤民心的称号才是真正的可笑。我赞同,违章建筑全部拆除,如果经济困难国家给与扶持补助。如果某些家庭无法满足扶持的条件,就不要打着苦难家庭的旗号来做一些违法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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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4-8 08:40:3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这位网友说的好,你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看热闹心态值得赞扬肯定,我说的很明确,首先我支持政府拆除违章,而且必须,没有制度不成,没有规矩也不可,没事你自己去看看,违章建筑有多少?政府盖就是合理规划??群众盖就是违章建筑???能让人信服??我只是说分情况而定,,另外你说我打着市民记者幌子招摇撞骗未免太武断了,没有发展到那一步,如果发展到那一步你在新闻上看看就知道我是真是假了。再有你说我说的是我家,我告诉你,我是站在了这小范围的群众里说话,而不是你所说我自己的家自私的掩饰虚伪,如果是像我上述所说占用公用土地影响美观安全我是不会说的,再有七年前天然气自来水外接时盖的怎么政府不说是违章???现在又一杆子打死呢我说了,这位仁兄,你也不要一副道貌岸然的嘴脸去说些所谓正义之话,我还是那句话,我强烈支持拆除违章但要分情况而定………我正是站在群众角度去考虑问题才会这么说,请实地调查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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