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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荥阳市豫龙镇中原西路碾徐村拆迁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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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4-6 13:37: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关于碾徐村拆迁,村民们有权利知道以下事情:
      1、安置房是否在碾徐村原址建设?必须给村民一个书面承诺!
      2、要求签字是否有正规的合同文本?有无主导方和承建开发商的签章?
      3、如果拆迁合同只有一个拆迁办的章,没有政府章和开发商的章,开发商以后能否依照此合同进行,如果开发商单方面变更条件或者无限期拖延?村民将无可奈何,自吞苦果!

      下面是村委会给未拆迁户的告知书,连一个村委会的公章都没有,村民们能信任他们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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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4-9 08:59:25 |只看该作者
你好!为响应国家“城镇化”号召,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尽快使郑州都市区在中原经济区中发挥核心作用,郑州市要求我市加大拆旧村、建新城的力度。碾徐村位于中原西路边、绕城高速新出入口、高铁火车站西邻,正是我市规划的商业金融业地段。碾徐村庄改造方案已通过市政府批复,同意建设。安置房在本村原址上建设,具体位置:中原路以南、棋源路以西、站前路以北区域。在社区改造拆迁过程中,我们同农户签订的是《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与《自愿放弃拆迁协议》盖有豫龙镇新型社区管理办公室的章和村民委员会的章。前一个协议是明确村民需要多少安置房和补偿多少钱,后者是放弃独自拆迁,为了保障拆迁时群众的安全,故统一拆迁。拆迁补偿按郑政文[2009]127号执行,补偿金在房屋拆迁后立即发放。
新型社区改造是有政府主导并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协议以保障社区安置房建设的顺利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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