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看到你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环境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意见。现将有关查处情况回复如下:
2014年4月15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位于自来水公司家属楼下的童子鸡炸鸡店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时该店正常营业。检查中发现该店后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后厨所产生油烟无组织排放,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影响,情况属实。鉴于此情况,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店依法下达了《巩义市环境保护局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责令其于2014年4月22日前整改到位,逾期未改正到位的,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予以处罚。
2014年4月23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店进行检查,发现该童子鸡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巩义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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