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经查看,小区地面停车位为规划车位,不属于在公共道路或其他场地停放车辆的情况。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规划车位,当事人可以通过出租等方式就相关事宜进行约定。
关于未租停车位的业主能否进入小区的问题,小区地面车位有限,为了保障小区消防通道通畅,不占用公共道路或其他场地,维护其他业主的相关权益,没有车位的业主不能将车驶入小区。
同时,物业公司表示接送老人、孩子及行动不便人群的机动车辆在登记后可以限时出入,对于公务车辆、救护车、消防车等,可无条件临时出入。
由于小区停车位严重不足,物业公司和业主也可通过当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在小区外设立临时停车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