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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区的生育津贴去哪儿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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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5-13 12:03: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4-5-22 15:07

生育津贴是国家发放给孕妇的补助,是每一位孕妇应用的权利,管城区为什么没有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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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5-13 12:47:0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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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4-5-13 12:47:5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因您的问题没有表述清楚,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尽快解决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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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5-16 21:05:18 |只看该作者
郑州人社 发表于 2014-5-13 12: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因您的问题没有表述清楚,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尽快解决您的诉求。 ...

留下联系方式?为了以后打击报复吗?孕妇有以下权利:1、假期;2、围产保健报销;3、住院报销;4、生育津贴。作为管城区教育系统的一名员工,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为什么享受不到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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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5#
发表于 2014-5-19 09:05:0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郑政〔2010〕32号)的规定,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国家机关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5%按月缴纳生育保险缴费。按1%的缴费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其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一)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二)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三)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四)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国家机关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的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因您不愿意提供联系方式,我们无法核实您是否符合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若有疑问,您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电话12333,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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