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取暖费被多收取的问题:去年缴费时咨询物业,听说居民用热按套内建筑面积计费(以房屋所有权证标准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未标明套内面积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物业说热力公司通知都是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当时电话咨询坛山热力公司)。后咨询住建局,答:居民用热按套内建筑面积计费(以房屋所有权证标准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未标明套内面积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如有按建筑面积90%缴纳过费用的用户,可到贵小区物业处进行登记,热力公司将于供暖期结束后予以折减。
得到确认后,会同物业人员一起向热力公司电话询问此事,热力公司人员说在小区物业登记一下,供暖结束后统一解决。如今又到新的供暖季,向物业公司和热力公司多次反映此事,热力公司答复:你们的暖气费是交给物业了,你们物业没有人来协商此事。物业的人说我们把钱交给热力公司,热力公司说不退。物业公司和热力公司不作为,把皮球互相踢。现在去年多收的暖气费依然没有到居民手里,没有予以折减,也没有一个明确说法。难道业主维权就这么难吗?恳请领导给予核实解决.谢谢!! 荥正佳苑业主
此信息来自: 荥阳住建局 点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