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网友:
您好!登封市环保局东华环境监察中队接到信访件后非常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群众在网上反映的养猪户存在有猪粪污染问题一事,该二个个体养猪户位于登封市东华镇赵沟村(上刘沟自然村),两个养猪户的养猪规模大约各150头左右,由于前几天二个个体养猪户把猪舍里清理出来的猪粪没有及时拉走而是堆放在养猪户附近,从而造成了气味难闻,导致群众投诉。
执法队员经现场检查后,已分别向二个个体养猪户依法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登环监华限改字【2014】第21号和登环监华限改字【2014】第22号,限期五天改正到位。
二个养猪户表示,在今后的养猪生产中一定会做好群众邻里工作,积极配合好环保工作,不再发生类似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