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伦水晶城2010年7月交房,开发商送的精装修就交给他们自己成立的物业公司具体实施装修,这期间,因为他们不能按装修标准提供合同规定的建材进行施工,业主们走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当时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法制频道,郑州电视台大民生频道,河南商报等跟踪报道,在媒体监督的舆论压力和业主的不懈努力下,经过好几轮长达两个月的谈判才勉强达到合同之约定。但装修过程中的偷工减料是不懂装修的业主们始料未及的。11月装修完毕,我没有发现问题,就高高兴兴的搬进来住了。12月我去物业公司要求退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物业的工作人员小曹以各种理由让我来来回回跑了五六趟,象作弄小孩子一样要求补这材料那签字,最后终于告诉我说你的保证金续存作物业费吧,我不同意,我的物业费交到11年9月,还有三个季度呢!因此我们发生了争执,当时吵得很凶,小曹把我的业主资料甩给我,我很是生气地把交房时双方签的物业服务合同撕掉了。说,我们解除服务合同,我以后不会再交费了。小曹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拦住我不让走,要我再补齐业主资料后由她向物业经理申请退装修保证金,我坚持让他先退了再补业主资料,各自都不让步导致我的退费搁浅。
12年10月的一天晚9点,已经升为经理的小曹和原来的收费员赵红军来到我家。曹经理说,这么长时间了,气也消了,物业费就交了吧。我说,你的气消了,我还没呢!边说边指着天花板给她看,到处裂的都快掉下来了,又领他们到卫生间听水龙头的漏水声。从11年6月份都给赵红军说让修修,你们都推给开发商,你们不积极去协调,他们知道吗,他们能来修吗?交了物业费就给你们修。你问红军我当时欠物业费吗?那是以前的了,现在我是经理,我把服务给你做好。我不相信!-----就这样争论到晚11点。我因为刚做过阑尾炎手术,由于自身体质不好,一个多月了,刀口一直未愈合,实在坚持不住就进卧室休息了。我爱人让他们先走等白天再说。他们根本不予理会,坐在我家沙发上俨然把自己当成了这个家的主人,并且打电话把他们的几个同事也叫过来,在我们的客厅里畅谈阔论。这种场景,我在卧室不可能睡着,出来冲他们说再不走就要报警了,曹经理说她跟派出所所长是朋友她不怕报警。直到次日凌晨1点多,我爱人答应交费他们才胜利地离开。第二天我爱人要去交物业费,我不让她去。此后的几天里,一到晚上10点就有人敲我家的门,象驱赶不散的幽灵来讨债,三五成群,有保安,清洁工,维修工,楼道收费员等,你一言他一语,说话带刺,毫不客气。我爱人白天上一天班,回家还要遭此骚扰,实在承受不了了,就背着我把物业费给交了。
13年12月末的一天晚上9点,有人咣咣咣的敲门,我十二岁的儿子打开门还没来得及问,一个满身酒气的细高条男子和一个高大魁梧的光头黑汉,带着两个青年和物业的收费员小吴径直闯进了我的客厅,那个四十多岁的细高条男子不请自坐,当时我和三岁的女儿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女儿平时就胆小,一下子看到这么多可怕的生面孔,吓得嗷嗷大哭,一个劲的往我怀里躲。光头黑汉介绍说细高条男子是物业公司的杨经理,问我为什么不交物业费。这种像劫匪一样突如其来的场面令我心惊胆战。我一面平抚着自己内心的恐惧,一面安抚处在惊吓中的女儿,一面不得不说让别人看来这点不足挂齿的小纠纷。小吴知道,11份已和赵红军(已升为副经理)谈好了,天花板开裂的地方折合成面积算成钱,漏水的龙头换个新的,等处理好了就交费。处理这些问题是开发商的事,物业给你服务了你就得缴费。杨经理吐着酒气吼道。你这样说就不对了,是你们的原因致使问题不能尽快解决,何况赵经理已经给我承诺了。我们现在是来清缴物业费的,你说你交不交吧?光头黑汉威胁道。我没说不交,问题不解决我不会交。我们争执了半个多小时。我爱人下班回家一看家里这么多不三不四的人,非常生气,你们都出去,哪有你们这样(来收费)的。女儿看到妈妈回来哭的更凶了。爱人心疼地抱过女儿,乖,妞妞,不怕,不哭。你在哪个单位上班?杨经理一点要走的意思没有。我在哪上班管你啥事,看把我妞妞吓的,再不走我要报警了!也许是孩子的哭唤醒了他们人性,他们不情愿的离开了,临走光头黑汉撂下一句恐吓威逼的话:你们看着办吧,限你们两天之内交费!此后几天,又是和去年一样,晚上一过十点,咣咣咣的砸门声接连不断,两个孩子被惊醒,儿子吓得睡不着在客厅里乱转,小女儿哭喊着让我们去打坏人。儿子上学不敢一个人去,总是缠着要我送,害怕被光头绑架。物业利用威胁扰民的收费手段,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也给孩子幼小的心灵烙下了非常丑恶的印记。爱人说,他们这样言而无信,霸道不讲理,看来我们不交费也争不来那点权利,为了孩子,为了我们的生活不再被他们骚扰,我去缴费,你去找主管部门管管他们给个说法。之后我把此事投诉到市房管局,二十天后,工作人员给我打来电话说,你物业费已经交了,他们不会再去骚扰你了。我说,他们扰民的书面道歉和装修问题咋处理呀?工作人员说物业领导会找我解决的。
政府出面,我庆幸这点矛盾终于可以化解了,之后,在院子里我每次见到收费员小吴都会催他尽快解决此事。可是半年过去了,我没有等到想要的结果,等来的仍是他们深更半夜的砸门声---
14年5月27日晚11点左右,5月28日晚11点左右(报警物业扰民),6月3日晚11点左右,6月4日凌晨1点25分--咣咣咣 咣咣咣 咣咣咣 咣咣咣---都说物业公司是业主的管家,一个电话,一按门铃,一条短信都能通知到业主续费,他们竟然敢用威胁恐吓骚扰的手段来破坏社会的和谐,业主的生活,这样的管家我不要!?我该怎么办?是向恶势力屈服,还是向社会呼吁向政府求助维权?
补充内容 (2014-6-5 15:07):
都是守法公民,暂时拒交物业费是想让物业公司知道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尽快解决遗留矛盾。他们是在制造精神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