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的领导: 您们好!作为一名普通百姓,投入自己全部积蓄只想拥有一个家的我有错吗?可是对珠江置业的种种做法,我实在是忍不下去了 三年前选的珠江荣景的房子,每天掐着指头算交房日期,终于快到6月30号了。同期选房的早已经入住,我安慰自己珠江的位置好多等等,最后的会是最好的,选房时先让交10万定金,交过后就没有音讯了,多次询问后才在半年后签了购房合同,据我所知还有很多准邻居没有签合同的。没想到珠江置业会来一套组合拳:先交物业费1.37元/平方,还要求必须交一年的,没交房就要交装修押金2000元,垃圾清理费5元/平方,预交水费500元,电费100元,办证费600元/平方。以后可能还有很多别的收费项目。最离谱的是把一楼结构随意改动,增加了好多事先没有的小区内铺,这可是关系到建筑物质量安全的事啊,珠江都可以为所欲为。 作为政府的保障房项目,竟然也会产生如此不负责任的事情。珠江物业的这种超前超价的收费,请问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是否违法? 另外我百度了一些资料,提醒一下各位领导,还是有法可依的。 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服务标准和对应的收费标准实行级别管理,各等级收费标准为中准价格。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协商确定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时可在中准价格基础上进行浮动,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 《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内容:郑州市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分为5个等级: 一级: 多层住宅 0.38 高层住宅 1.10 二级: 多层住宅 0.32 高层住宅 0.87 三级: 多层住宅 0.26 高层住宅 0.73 四级:多层住宅 0.20 高层住宅 0.64 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产权人自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按月缴纳。经双方协商可预收物业服务费,但预收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个珠江物业没有给约定啊 那么他收一年的是否合理?业主不可自由选择预交期限,物业还要求必须的交这个费用 不然不给钥匙。 垃圾清运费的问题,郑州市很多小区都是收3元/平方,同是经适房的清秀佳苑,银合小区都是3元/平方呢,他还是按我们的建筑面积算的 ,为什么不按我们的实际使用面积算呢?难道分摊的公共面积也要我们出垃圾清运费吗?我们的物业费里面已经交过公摊面积的服务费了。水电费不是应该交给市政吗?为何珠江物业可以这样明目张胆的收费呢?电费要装修用电可以理解交100元也可以接受,水费为什么要交500元呢,按郑州市居民用水价格2.4元一吨,我家可以用三年了,办证费还分什么按揭和全款的?市商品房转让登记科科长许彩英曾表示,房产证办证费按照每套60元的标准执行。珠江置业有什么权利改变制度? 关于私自改动住房结构的问题,请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去实地考察吧,建筑设计图纸应该都有保存吧。 最后祝工作顺利! 如果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我们会寻求本地权威媒体的帮助!请体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