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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和答复的不同之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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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6-24 16:36: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4-7-4 11:27

心通桥答复的
网友您好:
        经适房补交差价款后转变为商品房,退出经适房管理,可以在换发商品房房产证之后上市交易,没有时间的限制;   商品房的买卖是自由交易,遵循市场上的双方民事行为;   不补交差价款不影响您的居住使用权,补交差价及经适房的相关的政策,在2015年左右市政府会出台新的政策,届时将按照新政策执行。

官网看到的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什么规定?
答: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结合不同时期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规定,实施差别化的上市交易管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须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对政府是否行使优先回购权、购房人差价款缴纳金额出具书面意见。未经出具意见的,市房屋权属登记机构不得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转移和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购买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购买满5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市交易的,购房人应当缴纳差价款。
不满五年的经适房补缴差价款后是否就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答:只要取得房产证的均可补缴差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更换房产证;购房满5年的在补缴差价款的同时可不更换房产证直接上市交易;不满5年的补缴差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更换房产证,满5年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矛盾啊??
以哪个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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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6-24 18:14:0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我局官网上的政策类解读是在2011年上传的,对于小范围的政策改动没有及时的更新敬请谅解。目前,经适房补缴差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更换完房产证,就可以退出经适房管理,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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