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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中原区房管局物业办不作为(下派单位:中原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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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6-26 16:36: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中原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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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37小时:59分钟

领导好,我是中原区桐柏北路开元新城的居民,住顶层7楼。房屋交工后,物业公司不经业主同意,私自允许通信企业上房顶施工光缆线,严重破坏防水层,隔热砖被大面积踩烂,已经漏水3、4年了。但物业公司一直以我楼一部分住户没有交维修基金为由不予维修。但现在房顶漏水纯粹属于物业公司责任,我家隔壁几家邻居也是顶层就没有任何地方漏水(我家靠东边,施工时全部在我家房顶进行)。近期物业主任积极协调,但无结果,现在是汛期,一下雨我家就漏雨,无法居住。值此《联系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之际,请更高层级领导过问此事,帮老百姓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谢谢。我的电话:18*******28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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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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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4-5-19 18:27:41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   我局接到业主反映此问题后,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调查相关情况,经调查情况如下:银田花园小区房屋于2000年建成并交付,业主反映渗水部位为屋顶部位,依据《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三条中房屋共用部位中定义,该渗水部位属房屋共用部位。按照国家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关于屋顶质保期限的规定,该部位质保期限应为5年,而该部位出现的渗水是在质保期外出现的渗水现象。关于业主反映屋顶漏水系因网线安装施工所造成的问题,我局询问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称:该楼宇屋顶上部先有隔热层,下有防水层,该楼顶网线于2003年前施工,物业管理处现场查看漏水部位与网线安装位置并无实际关联,屋顶漏水部位为防水层老化所致。针对次情况,我局工作人员要求物业公司向业主做好释工作。



这是我的投诉及中原区房管局的回复,我十分不满意。为什么房管局不联系业主到现场查看,只相信物业一面之词。社区主任上房顶查看,就我家隔热砖被大面积踩烂,当时施工全是在我家房顶进行。如果是自然老化,6、7年就漏水吗?中间顶层户没被踩踏为何不漏水。就算是老化,公用部位物业为什么不修?活该我家倒霉天天漏雨吗?当时通信公司施工我们阻拦,他们说向开元物业公司交的有进场费,交涉开元物业,他们说是公共部位,不是我家独有的,坏了他们负责修,为什么现在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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