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玉花园全体业主请愿书 关于东方宇亿开发的《东方富田》项目违规收费一事,业主维权几个月来,至今始终无有结果。恳求政府.及主管部们的领导,在百忙中抽时间给业主解决如下问题,这是嵩玉花园业主们的共同心愿: 第一.2001年4月16号财政部计价格【2001】585号文件下发。2013年1月14日登价字【2013】5号文件下发,(要求商品房销售实行“一价清”制度),2012年9月份开始交第一次预付款,2013年5月份签房屋认购协议,交房日期为(2014年2月28号前),房款现已全清,契税及维修基金已交过,开发商现在又要求业主们再签自愿补交房款协议,否则不给业主办理相关交房手续。 第二.老百姓不懂法律,当时就是每平方米单价3100元(均价)订房,办证时就按交款时的实际面积,单价办理相关手续及证件即可。 第三.“设备平台”请主管部门或开发商拿出国家的相关文件,找出那一部分是“设备平台”,请给以合理解释,是否违背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若“设备平台”合法,面积应计入房产证。 第五.完善交房条件,提供政府认可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名确自备井位置与产权,办证日期,基础设施完善后,达到交房条件,再交物业费。(事实存在没交房需收物业费)。 第六.关于嵩玉花园问题,恳求地方主管部们的领导到现场看一看。现在是否达到交房条件,不要让人民群众再继续受伤害,因为你们是人民群众的父母官,人民群众的安慰就在你们手中。 书短意长,东方富田项目,有3725户,牵动着近1.5万人民群众的亲身利益,也就代表着登封房地产市场的形象,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在即,愿长霞精神在登封继续发扬下去,希望各主管部门的领导们为了登封的繁荣发展,整顿并规范登封房地产市场,为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实事。让登封人民群众过上稳定幸福生活。 嵩玉花园全体业主的请求 2014年7月1日 不合法,不合理,不负责任的答复 关于业主反映嵩湖花园“公共平台”问题的答复
你好,经调查,东方宇亿公司建设的登封东方富田项目,包括嵩玉花园、嵩湖花园、嵩博花园三个版块;在规划设计方面,部分规划户型图中显示有设备平台部分,该平台的设计用途是将来满足业主放置设施设备及杂物的使用需要;同时,该平台在交房后从技术上可以进行封闭改造,在功能上可以满足业主多一间房间的居住需求。考虑到后期个人改造的成本过高、施工安全隐患等因素,经开发公司和各团购单位沟通后,双方同意由东方宇亿公司对该部位统一代为封闭改造,改造费用由购房人自行承担,此项费用一并计入总房款中;双方在经过友好协商后,同意按照每套房的集中认购单价乘以“产权面积+设备平台改造面积”得出的总价款,核算我方应收业主的房屋总价款,此总价款包括房款和改造费用成本。鉴于此情况,如果你购买的是单位团购房,你可以和团购单位共同向开发单位沟通澄清,否则,可以按购房合同约定的事项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处理满意度打分: 不满意1,请哪出政府文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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