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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大石桥社区服务中心婴儿疫苗接种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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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7-6 17:46: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卫生局

处理时间

2014-7-18 10:22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儿于2014年2月27日出生,从4月28日开始在郑州市金水区大石桥社区服务中心接种进口五联疫苗(预防脊髓灰质炎,白喉,百日咳,破伤风,HIB感染引起的肺炎,脑膜炎等)。 6月27日在大石桥社区服务中心接受第三次疫苗接种,剂量为0.5ml, 疫苗批号为K2149-1,我们在疫苗注射后发现注射器中还有残留的药剂,剂量大约有0.2ml,我们询问当时的护士,为何不全部注射, 得到的答复是没有看清,而其他当值的护士的解释是她不是故意的。

我们找到院方领导,院方领导在开始时给我们的意见是折算一下这0.2ml药剂的价格作为我们的补偿,我们无法理解也无法接受院方的这种草率的处理; 接下来院方建议补打0.2ml剂量的疫苗或者在下次接种时补打全剂量的此次疫苗,或者退还本次疫苗接种的费用,对此处理意见我们无法接受。首先我们认为疫苗接种对婴幼儿来说是非常关键和重要的,院方在被发现过失后,没有明确的有效的补救措施, 没有主动的询问上级部门,在没有做出医学判断的情况下就盲目的建议我们补打缺失的计量或者补打疫苗,这是极其不负责任和不遵循医疗程序的行为。接下来院方的处理意见是由当值的护士本人退还我们所已经缴纳的前三针疫苗接种的费用,共计2393.70元。对此处理我们还是无法接受,在我们看来院方所做的处理只是为了能够尽快的了解此事,并没有去积极的负责任的以及切身实地的为了我们的孩子去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和作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我们所担心是孩子会因此次接种疫苗剂量不足,而使身体内不能产生足够的抗体或免疫细胞,这样就不能有效对抗病毒或细菌的入侵,因此导致我们的孩子疫苗接种失败, 增加了孩子感染的几率,而这些疾病一旦感染,就会威胁到孩子的生命安全,这牵涉到孩子的一生,对此我们从院方那里得不到明确的合理的解释。

     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每个做家长的心愿,这也是我们为什么选择疫苗接种的原因。在此我们希望领导能够重视审查此事件,毕竟婴幼儿的疫苗接种关系到孩子的成长未来。我们希望得到的解决方案是由专业的医疗机构或者上级部门在对我们的孩子的疫苗接种情况作出研究后,给出一个医疗鉴定和处理意见:对此次不足量的疫苗的接种是否对孩子有影响作出医疗论断。 如果在鉴定孩子的疫苗接种不成功的情况下,能够给出让人信服的补救措施和方案。目前,我们保留了疫苗接种时注射器和残留药剂,以及在服务中心时的录音,如果需要我们将随时提供这些作为调查依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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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7-7 16:41:5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局立即责成金水区卫生局进行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2014年6月27号上午10:30左右,黄芮恩的家长带领孩子来郑州市大石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免疫科接种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第三针,经过工作人员详细的预检,然后进行接种,在接种期间两个家长都按着孩子的胳膊,接种视线有些受阻,加之儿童哭闹比较厉害,接种人员房艳感觉疫苗已接种完,将针头拔出,拔出后发现约有0.1ml疫苗未注射完,发现情况后,当事人员主动赔礼道歉并提出按未接种完剂量重新补种,家长不同意。上报给院领导刘爱静,刘院长十分重视,代表医院向家长赔礼道歉,并和家长积极协调解决方案。家属提出个人要求:1、退回已接种3针疫苗款。2、写出书面保证,保证接种儿童终生不得疫苗所预防的5种疾病。院长答应赔偿3针疫苗款共2385元要求,考虑到具体情况,未满足第2条要求故儿童家长投诉。
     家长向疾控中心电话投诉,免疫规划科工作人员对家长做了解释,并与大石桥社区服务中心领导联系,要求医院加强管理,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妥善处置。家长坚持要求医院出具书面保证,院方认为此要求过于苛刻,不愿出具保证书。
     6月30日家长向河南商报投诉,记者(仝存瑞)采访了大石桥社区服务中领导,刘院长表达了院方态度:经过中心领导研究决定:1.让儿童家长到上级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走法律程序解决。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Day  在2014-7-7 17:45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请您看清我们的诉求。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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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7-7 17:44:13 |只看该作者
请您仔细看好我们的诉求:
“我们希望得到的解决方案是由专业的医疗机构或者上级部门在对我们的孩子的疫苗接种情况作出研究后,给出一个医疗鉴定和处理意见:对此次不足量的疫苗的接种是否对孩子有影响作出医疗论断。 如果在鉴定孩子的疫苗接种不成功的情况下,能够给出让人信服的补救措施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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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7-7 17:57:32 |只看该作者
在接种时,我们是完全按照当值护士方艳的要求来按着孩子的胳膊, 现在又说是因为我们这样按着才造成她视线受阻, “接种人员房艳感觉疫苗已接种完” 这种解释实在是让人无话可说。
另外对院方提出的“并提出按未接种完剂量重新补种” 的处理请问这样着急的补种疫苗是否符合医疗程序? 在没有做任何检查和断定的情况下,这样盲目的接种补种是否草率?
作为这个服务中心的上级部门我希望你们能够仔细的读一下我们的诉求再做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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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7-7 18:03:23 |只看该作者
郑州卫生 发表于 2014-7-7 16: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局立即责成金水区卫生局进行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2014年6月27 ...

请您看清我们的诉求:
我们希望得到的解决方案是由专业的医疗机构或者上级部门在对我们的孩子的疫苗接种情况作出研究后,给出一个医疗鉴定和处理意见:对此次不足量的疫苗的接种是否对孩子有影响作出医疗论断。 如果在鉴定孩子的疫苗接种不成功的情况下,能够给出让人信服的补救措施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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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7-14 15:39:4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金水区卫生局给予一下回复:1.事件发生后,当事人房艳立即向家长道歉,刘爱静院长当面代表医院向家长赔礼道歉,并与家长积极协商赔偿事宜,并表示愿意3倍赔偿当事人疫苗款。2.当时立即电话向金水区疾控中心咨询,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工作人员向家长做了专业、科学的解释;郑州市疾控中心李锋所长(副主任医师)也亲自向家长作专业讲解,并提出了科学补救措施。家长当时也认同。3.五联疫苗全程接种4剂次,其中一次接种剂量不足,是否影响免疫效果,无法判定。4.此事件应为接种差错,属医疗纠纷范畴,家长应向市医学会申请作医学鉴定,确定是否对孩子身体造成伤害。5.孩子一生是否会感染相关疾病是任何机构、专家都无法预知的事情,不具科学性,无法予以明确回复。疫苗可以预防疾病,但无法100%有效。有效抗体产生受疫苗特性、个体健康状况、遗传等多种因素影响。即使产生有效抗体也非终身免疫。
      金水区疾控中心将积极与院方协调、沟通,尽快妥善处置,尽量满足家长合理诉求;积极联系免疫规划专家向家长做出专业解释,消除家长疑惑和顾虑;以便提高工作质量,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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