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嵩阳公园主任付广的做官之道 我叫张国营,登封一中任教,在2013年1月1日我和苗京伟一同签订了嵩阳公园西门外一间房屋租赁合同(给我们签合同的主任是郑玉卿),因为我在登封一中任教,所以合同上只有苗京伟一人签字,租期5年,年租金3000元。合同签订后没几天,城建局局长换了,嵩阳公园的主任能不换吗?新上任的登封市嵩阳公园管理处的主任付广,对我们的门市特别照顾,首先不给门市供电,导致无法正常营业,其次找各种不相同的借口,比如:第一次借口:市政府统一安排收回房屋,这个借口是真的吗?目的何在?当无言相对时,第二次借口,这间房屋要改建为旅游办公室,我说:旅游办公室明明不是在嵩阳公园西门外厕所隔壁吗?难道一个公园需要建两个旅游办公室不成?第三次借口,副主任没有办公室,需要把这间房屋改建为副主任办公室等等,他们找借口的目的很简单,就是逼商户上货,而我们没有上货。结果从2013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年底为止,白白支付了一年的房租3000元,无法营业。当年底缴纳2014年的房租时,公园拒收,并趁我们不在撬门换锁,将我们的东西推到墙角,又堆放了大量的公园杂物。 无可奈何之下,我不会上货,也没有找公园主任理论,一张状纸把嵩阳公园管理处告上了法庭,一个国家干部,目无国法,撬门换锁,让法律给以公正的评判。半年过去了,在2014年6月17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登民一初字第586号,判决如下:一、被告登封市嵩阳公园管理处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继续履行2013年1月1日与原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二、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当我拿到判决书时并没有高兴,我问法官:断电、撬门、换锁,半年过去了我们的经济损失一点都不提了吗?太不公平了吧?法官却说:就这样判决嵩阳公园还不服要上诉。我说他要不服,那我更不服,我也要上诉,法官说,您两个就共同上诉吧。当我的心平静下来之后,就对法官说,您做中间人,让公园主任付广和我见一面,和解就算了,人不会亏死。结果嵩阳公园主任不和解,上法院递交了民事上诉状,把我告到了中院,有原告变成了被告。 2014年7月11号上午我们到法庭拿到嵩阳公园管理处所递交的上诉状,我对法官说我们的货物又要沉睡半年了。
二审原告嵩阳公园管理处有两条上诉理由: 1、上诉人说:“被上诉人在合同约定的缴纳租金的期限内,经上诉人通知被上诉人迟迟没有缴纳”,事实不是这样,我们交房租,公园拒收,有电话录音为证。 2、上诉人说:“被上诉人未经上诉人同意,私自将涉案房屋转租给张国营”,我们不谈张国营和苗京伟一同签订合同这一件事,我们退一万步讲,一个没有电源的门市,不能正常营业的门市房,随后又撬门换锁的门市房,张国营就是再傻也不会傻到去通过二道贩子的手去租这间有纠纷、始终无法正常营业的门市房吧? 当我接到上诉状后,明白了一个道理,当官们为谋取私利,逼商户上货,找借口、撬门、换锁,宁可一审不惜重金2000元聘请律师(2000元是律师事务所的最低收费标准),给我打管事。二审上诉聘请律师费我想最少也不会少于2000元吧?再加上一审半年,二审半年,共一年的房屋租金3000元、上诉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从一审到二审结束一年时间嵩阳公园管理处直接经济损失近万元,就为了给我打管事,试想公园主任做官为的啥?拿国家的钱当儿戏,拿国家的法律当儿戏,还有脸把我上诉到中院。 我是穷教师没有肥厚的经济来源,也不会上货,也没有上货的经济,所以门市被撬。我请不起律师,结果一审的判决书让我哭笑不得。一个小小的芝麻官,为谋取私利,不择手段,撬门换锁,假若捅破我这间门市房的遭遇后,不知嵩阳公园有多少商户为挣钱养家糊口,敢怒而不敢言。上面若以我这间小小的国有门市房作为一个典型,严查并公布于天下,让那些贪官们引以为戒。 我个人的请求是:赔偿我经济损失外:一、房屋从正常供电使用后,把耽误的时间,用时间弥补过来。二、合同有效期5年,应从房屋正常供电使用之日起,让我继续使用5年。 附件:法院判决书,嵩阳公园二审上诉书等相关资料有根有据,您随要随给,没有一句谎言。电话:15*******99,住址:登封一中家属院。对我这个人您若想了解更多,您上互联网搜索“张氏羽动天下”,我自费录制的学打羽毛球教学视频,已被世界关注,点击率很高,您若有空可以上网看看,肯定受益匪浅。我录制此视频,不为金钱,除讲述世界顶级最科学合理的羽毛球发力击球动作外,重在从运动中实实在在起到开发智力,让大脑更聪明的最佳运动理念,人人大脑聪明了,冲破了观念障碍,唤醒创新意识,中国就会更强大。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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