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您好:
您所提到的关于“孩子上学年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按照市教育局要求,结合金水区实际,我区学校一般接收六周岁六个月儿童入学。
2、按照郑州市招生政策的要求,在新生报名期间,家长持户口薄、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计划免疫保偿证》或《预防接种卡》等有关证件到协调的小学履行报名手续。
关于您提到的孩子的出生日期问题,应该以户口本为准,如果您的户口本日期有问题,建议您带上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进行修改并加盖公章,同时报名时出具出生证明等相关证件。
如还有问题可以咨询金水区教体局教育科,电话:63941939。
金水区教育体育局
2014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