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收到,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2014年4月1日,我局规划二中队在巡查中发现,孝南村村民景福祥在和平小区院内西北角,西临体育馆,擅自建设三层(含地下室)房屋,经现场勘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该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该房屋当事人景福祥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自家安置房西侧紧临体育场,进行房屋翻建改造,属违法建设。房屋南北长9米,东西长3米,砖混结构,现该工程第3层已封顶,目前监控停工。据当事人反映:该房屋出现裂缝,居住危险,所以进行老房翻新改造。
二、查处情况
2014年4月1日下午,我局规划二中队向当事人下达了《劝阻违法行为告知书》,并向其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督促当事人抓紧办理相关规划手续,待取得建设规划许可手续后,方可进行建设。依据巩办【2011】35号文件精神,我中队于2014年4月1日,书面函告了孝义街道办事处。2014年4月7日,我中队执法人员再次巡查时,发现该工地仍在施工,执法人员又对其进行劝阻,现场督促工人进行撤离,劝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但当事人不顾执法人员多次劝阻制止,突击空档下班时间加建偷建,为使其彻底停工,我单位执法人员坚持每天对该工地进行监控,并督促施工工人现场拆除升降机等施工设备,停止一切施工。2014年4月15日,我单位向市违法建设查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进行了书面情况汇报,建议进行挂牌督办。2014年4月16日,我局特向市政府做“关于和平小区景福祥违法建设房屋的情况报告”。2014年7月24日,我局按照巩办【2011】35号文件职责分工,将该违法建设程序移交孝义街道办事处,由该单位接手查办,督促协调村委配合,尽快解决问题。
巩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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